第218章 殺人不留骨,悍匪楊天勇(十五)
最後還有一點非常重要,案發當天晚上,本來不是杜培武值班,但是他卻主動要求留在單位,而且案發時間段,沒有人能證明他在什麼地方。
杜培武對此的解釋是,當時他為了應對即將到來的業務能力考試,自己找了一個沒人的辦公室背題呢。
但是警方根本就不相信他的話,綜合以上這些原因,基本已經認定了,杜培武就是這起報復殺人案的真正凶手。
案發後的第三天,專案組就把杜培武抓了起來,但是整整審了兩個月的時間,杜培武堅決不承認自己殺了人。
為了徹底坐實杜培武的犯罪事實,昆明警方在六月下旬從外地調來了一臺測謊儀,最後的結果顯示,杜培武說的都是謊話。
這一下警方有了充分的動手理由,7月2號這天,杜培武被正式刑事拘留,隨後被關進了他所工作的戒毒所。
在給杜培武上心靈感化套餐之前,一個曾經一起工作的同事對他說道:“哥們,對不住了,這麼大的案子,上面給的壓力太大了,我們也沒辦法。”
隨後經過整整十七天的攻心政策,杜培武基本已經沒有人樣了,在大記憶恢復術面前,意志再堅定的人,唯一的希望,也只不過是盼著早點解脫。
沒有所謂的零口供,既然認定了是你,那麼口供早就給你做好了,你只需要配合一件事,直接簽字就行了。
杜培武被迫承認了殺人事實之後,根據審訊人員的暗示和引導,反覆研究了一套合理的作案過程。
案發的經過是這樣:杜培武發現了老婆和王俊波的姦情之後,打電話把他們騙到了單位附近,然後藉口看一下王俊波的手槍,接著突然翻臉,質問二人為什麼偷情,又逼著兩人脫光衣服,最後殺人洩憤。
這樣一個嚴絲合縫的作案過程出來之後,杜培武看起來似乎可以如願以償的去死了,但是還有一個關鍵問題,那就是作案手槍的去向,即便是把他打死,他也拿不出來。
最後實在沒辦法,杜培武只能編了一個處理方式,說手槍讓自己拆成了零件,隨機扔到了河裡的不同位置,具體扔在哪了,自己也記不清了。
1998年12月17號,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此案,杜培武的辯護律師當庭指出了一些證據方面存在的巨大漏洞,杜培武也當庭展示了身上的傷痕,控訴自己遭到了刑訊逼供,法院為此宣佈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