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北玄 作品

第234章 法律的意義

 不會再通過一些非法的地步想要去獲得一些利益,而是通過公平公正去競爭,去獲得,也不會有一些人惡意引導別人。想自己有的沒的,別人怎麼掙來的,那肯定是有別人的經歷,我們不能光看。結果而是要看看對方到底幹了什麼才能得到那些的。

 特殊不能被公佈,只需正義部門去,去進行先斬後奏。

 他們的權益應當比任何人的權益更大,他們凌駕於法律之上,法律普通法律不得審判他人任何權益,需有法律的制定者和涉及到的相關部門和給予他這個特權的真理部門。

 進行內部處理和內部性質的來判斷對方的性質,因為他這樣做是有他的選擇,有他的原因。你們是否危害到這個…的未來?

 如果說你被牽連到無辜,那就不是無辜的了,你要清楚的知道一個事實。如果說那個原子彈投放到廣海是無辜的,有一大群受了害。

 不,不,不!

 真理降臨的那一刻,你沒有反抗的手段,那就應該接受真理,為你輸了這場遊戲你失敗了,就算你是冤枉的也沒用,因為你沒有再戰的資格了。

 並且法律將由文字所描述,更不可以利用一些胡扯或者說是虛構的一些東西,沒有人能夠證實多人進行無意義,或者說這個人跟他的牽扯過於的巨大。

 則證實無效,如果這人跟他接觸並且有所證實,對方到最後反悔。或者說不想進去因為對方個人原因 ,進行的有害行為,或妄想行為,或不按照對方所要求的來去完成事實。

 對方自身問題,精神問題出現問題不應當由教授者來進行,因為教授者他只有義務提供交叉修煉,並不需要替對方承擔對方出現的問題,這是另外的價格,對方沒有去支付,無需承擔任何行為。

 同樣的因為對方有所隱瞞或者說對對方進行欺騙行為。對方有效的去問了,那我們就應當把那些騙子之類的進行處決。

 我們不能冤枉真正有本事的人,但真正有本事的人無法去。解釋他這些東西是否存在於欺詐或者說是一些行為上的情況。

 並且你感受到了你說出來了,這就是一個事實無法去更改的,j方都是有恢復記錄和聊天記錄的手段。

 騙子們不要覺得太猖狂了,你讓別人刪掉記錄就可以了,現在手段高科技牛逼了,非法。你逃不出法律的制裁,就連監控也可以恢復的,只是因為當地的黑客部門沒有那麼牛而已,而且可能是因為那個人的保護傘阻止了這件事情。

 違規利用文字來進行虛假宣傳和欺詐的,也是要被依法處理的,當然了,針對於一些情況下的對方的描述並沒有去做詳細的解釋,你也沒有去詳細的詢問,有就是這個東西具體的作用是否有待爭議的,那可能就是需要明確的承擔代價,或者說是這個東西他沒有讓你去支付。相對應的價格,那你也無法去向對方進行一系列的並且你使用之後是要承擔這個東西相對應的代價的。

 是個人都清楚,既然說你接受了這些東西,那也是默認了,因為你可以從第一課起就可以退出了,代價最小化。兩人商議解決。

 這也就是有效的解決了新產業和新問題的出現的解決和發生該如何去正確的審判,我們的性質就是不讓壞人和惡意利用這些產業來進行。非法牟利,如果說合法牟利範圍之內,那是允許而且推遲的,因為這能讓大部分的人進步,而不是讓大部分的人退步,如果說壞的人他因為修煉了這個東西出現了錯誤,那我們不應該冤枉發佈這個東西的好人,因為他發佈的是讓好多人去修煉更好的,而不是說讓那些壞的人因為他們的壞的想法而產生了一些不太好的原因因素。

 因為他們的壞想法去多想去慾望更大,他想要去當這個世界的主,他想要去掌握這個世界,他想要把他給謀反,背刺,忘本這些行為,都是嚴厲打擊的對象。

 我們要清楚這個案件到底是誰在受益,到底是誰在虧損,到底是誰在惡意性質的利用法律利用大部分人想要去當那個壞人想要自私的行為。

 一個人在開始之前都說自己很好,但到後面怎麼樣了?一切不可知。那法律到底該相信好人說的,還是該相信壞人好,說的一目瞭然。

 不能說每一件事情相同的案例都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因為太不成正比了。

 有些人有特殊能力,有特殊手段,那我們就需要特殊對待,無論什麼與否,如果對方沒有去明確的標明的確性質的進行了一些造謠或者說是宣傳方面。出現了問題,那我們也應當對他進行警告,下架視頻或者找他談話到底是什麼個情況,我們也要去了解清楚,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並且做出相對應的應對。

 並且呢我們要明確的知道3點,第一點這個人的精神狀態是否正常。我們不要用醫學手段和壓迫來去判斷,而是對方的描述,並且讓他給出自己的理解。和為什麼要這樣去發佈和為什麼要這樣說?然後讓專業的人去進行。判斷對方是否是因為接觸到的一些東西是否是正確的?如果說這個東西還是正確的,那沒有什麼事情了,可能是對方出了點問題。

 是正義的也想讓人們注意,但是引起恐慌的行為我們還是需要。依法處理的,因為這個人發佈的一些東西他並沒有去那個什麼不管控流量,也不會去管控這個事。事實,因為如果說是你自己推理出來的東西,那應該加上僅供參考。和演奏劇情,因為這個情況不是百分之百確定的,你無法保證這個東西的真實性,那我們就不能按照事實來去談論。

 不是法律或者說是規則在針對你,而是你的確可能存在這些行為,被冤枉,那你應該學會反擊,學會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