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愛琳兒 作品

第014章 交易所終於向轉融通所存在的問題出手了

 交易所終於向轉融通所存在的問題出手了

 針對A股市場近期曝出的“同益中”式誤讀及“高瓴”式鑽空子減持事件,滬深交易所終於向轉融通所存在的問題出手了。11月8日、10日,滬深交易所針對轉融通問題,修訂了一系列交易業務、自律監管指南。

 根據新修訂的指南,對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因轉融通出借導致持股低於5%的,仍按歸併計算後的持股比例予以相應規則約束,即不得違規減持、不得短線交易、不得進行以該上市公司股票為標的證券的融資融券交易。同時,在上市公司定期報告中,包括持股5%以上股東,以及十大股東、十大流通股東,都要說明報告期初、期末通過轉融通出借股票的數量和比例,由此進一步提高主要股東轉融通股票出借情況的信息披露透明度。

 對轉融通業務規則作出上述修改顯然是有必要的。至少像“同益中”式誤讀就不會出現了,因為在“同益中事件”中,理應屬於前十大股東的兩名戰略投資者因為出借股票,結果從在統計時退出了前十大股東之列。而像“高瓴”式鑽空子減持也就找不到藉口了。因為“高瓴”式減持,就是將出借股票帶來的實際持股減少,當成了自己規避提前進行信息披露的藉口,畢竟5%以上的持股大股東減持股份是要提前進行信息披露的,而高瓴在出借了1%的股份之後,自己的實際持股就變成了5%以下,進而逃避信息披露的義務。而根據滬深交易所新的轉融通規則,二者合併計算,借出股份並不影響出借人的持股總比例,於是高瓴違規減持也就找不到藉口了。因此,滬深交易所對轉融通規則的修訂對於轉融通業務的規範是有積極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