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長槍依在 作品

7、源頭

 “這些百姓歷經幾代人才開墾出來田地,能養家餬口安居樂業。

 可之前天鼎節度付喆的奏疏絕對是包藏禍心,為一己之私把江山社稷置之不顧.......”

 郭全斌一面踱步一面仔細聽著範光文的描述才逐漸明白事情原委,也聽得滿頭黑線,心中暗驚,越發感覺這大周朝絕非表面平靜海晏河清,而是已經到風雨飄搖暗流湧動。

 事情並不複雜,周朝開國前河北連年戰亂,戰火延續一百多年,很多百姓都逃走,大量耕地荒廢。

 於是開國之君周朝太祖皇帝下令北方五路的荒地只要是無地流民誰都可以去種,種滿三年地就歸誰,三年後和其他地區一樣按時納稅就行。

 這樣的德政吸引很多流民安家,讓北方重新繁榮起來。

 今年春,皇帝因為去年的騷操作缺錢玩樂,又以各種假公濟私的理由要求充盈內帑,不過的詔令都被東府宰輔們駁回,令他十分抓狂又無奈。

 這時河北天鼎軍節度使付喆來“雪中送炭”。

 他上奏稱:北方諸州縣的許多百姓已經免費耕種太祖皇帝賜予他們的土地五十多年。

 太祖皇帝開天恩是怕他們活不下去,這些人佔著太祖皇帝恩情過上好日子,如今國事艱難,前有党項犯邊,後有西南叛亂,國庫空虛,帑藏不足,是時候讓他們回報國家了。

 便提議要對所有當年在太祖詔令下獲得耕地的北方各路百姓每年加收一筆“租賦”。

 在原本的算賦、口賦上交了這筆錢才能接著耕種,不然官府就會收回耕地重新賣出去或者變成官田。

 理由是這原本就不是他們祖祖輩輩的土地,是太祖開恩“借”他們耕種的。

 在奏疏中提出在廣大北方地區,以河北為主、包括京東西路、京東東路、河北東路、河北西路和河東路等,符合上述條件的耕地粗略計算多達兩千二百多萬畝。

 天子可以下詔要求每一畝地每年交十錢租賦。

 而這些錢如口賦一樣不走國庫,而是直接進入內帑,送到乾寧館儲存,支付皇帝的私人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