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王孟伯仲 作品

第四百一十章 對賭協議和貿易擴容

應該說,智囊團們沒打算把狐族玩死。如果真要在沒有附庸二字的貿易協議中挖坑埋了狐族,智囊團們可以輕易地摳條約細則,環環相扣,最終達成對狐族的絕殺,實現事實上對狐族的掌控。不過考慮到長久發展,還需要千金買馬骨、徙木立信,將狐族的歸順作為人族對外招收屬族的標杆項目,一開始的貿易更新,不需要特別急。

定下的類似對賭協議的擴增需求,在智囊團的精準測算中,最終認為是狐族能夠按時完成的任務。只不過,需要狐妖對狐族有較強的掌控力,同時將整個族群四成以上的產出,投入到元陽真火的再生產——這可不是一個小的比例,對組織架構較先進,生產力較發達的群體來說,針對一種商品的再生產的投資能夠撬動其四倍的商業行為,而對組織架構較落後,生產力欠發展的群體來說,一份再投資也能撬動其一點幾倍的商業行為。

換句話說,如果狐族真的想要達成對賭協議,那麼它們全族都在事實上被綁上了為人族提供元陽真火的戰車,雖然在發展族群的同時還會有其他收穫,但上了戰車還想走,那就有些困難了。

對賭協議的數字對狐妖來說很不明顯,它並沒有意識到為了達成貿易擴大規模,狐族到底要付出什麼,畢竟對賭協議的要求並不是讓它指揮狐族,以每個月翻一番的速度實現元陽真火生產增長——相比之下,僅僅只是每個月最少增加百分之十的產出,狐妖覺得這太輕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