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王孟伯仲 作品

第四百一十章 對賭協議和貿易擴容

雙方意向確定,又都是族群的首領——李儉不是,不過在增強頭盔連接聚居區,各智囊團和表決會議實時給出指示的時候,依舊可以作為人族的代表決斷——立刻掏出金丹,開始更新金丹契約。

更新並不簡單。他們要做的事情並非只是將口頭上的籠統說法轉寫成契約,謄抄到金丹上,而是要對方才達成共識的框架草案進行填充,成為可供全族實行的底稿。

列位看官,這差事哪是一人一妖能夠做完的?放在現代社會,任何一個人類組織打算與另一組織達成有效合作,光是各部門磋商都需要十天半個月,為了有效執行,還需要針對事件單獨成立一個小機構。若是在國與國之間簽約,兩國各自都得有部門牽頭洽談,帶著其他部門一條條敲定細則,決定由誰執行,如何執行。

在人族與狐族之間,這些條款的擬定,人族一方的李儉背後有的是智囊團,他不過是當個代表說話罷了。而狐族一方的狐妖則沒什麼友軍可以討論,全靠自己的大腦,倉促之間就要擬定條款,確認具體範圍,擇清權責,一時間被李儉的提議逼得潰不成軍。

它倒是想認認真真地細究條款,但李儉和背後的智囊團沒有給它機會,很快就把狐族要將其可能存在的對它族商路向人族通報這樣的重要條款敲定,約定了擴大貿易的具體規模,甚至搞了一版對賭協議,如果達期狐族沒有實現約定的貿易擴增,就要由人族投資發展,重新分配;倘若狐族按期實現貿易擴增,則人族要在貿易比例上給予優惠,比如下調納戒對元陽真火的兌換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