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零七章 賣身契

 陸羽忙讓人將賣身契傳送上來,打開細細觀望。

 只見契書上寫:“今有王家小女桂花,於洪武七年三月二十六日,賣身馬家為奴。自此往後,王桂花生死不論,皆歸馬家調配處置,旁人不得干預!”

 上面章戳齊全,指印簽字不少分毫,看上去並無錯漏,顯然,這賣身契是足可替馬家脫罪的最好證明。

 生死不論,旁人不得干預!

 如此駭人聽聞的字眼,竟出現在大明朝官面文契上,這著實叫陸羽觸目驚心。

 眼看陸羽盯著賣身契來回翻看,眼神愈發凝重,馬光明極是得意,他的嘴角眉稍已揚上了天,高昂著頭道:“陸縣令可得看清楚了,這王桂花早已賣身給我府上,成了我馬傢俬奴,她的生死,可與旁人無關了!”

 他口中的“旁人”,不光包括陸羽,更包括那王桂花的親生父母。

 馬家如此挑釁,陸羽卻也一時沒有對策,他只能先拿著賣身契走下堂去,走到那王三身邊:“你看清楚了,這賣身契是你籤的不?”

 王桂花的賣身契上,確確實實簽著王三的大名,那簽名歪歪扭扭,其上還摁著鮮紅指印,看上去的確不像偽造的。

 王三一張老臉貼近賣身契,渾濁雙眼死死盯著那簽名望了許久,再抬起頭時,他那眼神無辜又迷茫,叫人看不透。

 “王三,這是你籤的嗎?是你自願的不,有沒有遭人逼迫?”陸羽望著他,鄭重問道。

 王三呆滯雙眼終於有了些許光彩,回過神來,瑟瑟點頭:“是……是俺籤的……”這話似有萬鈞分量,聽得陸羽心下一墜,頓感失望傷神。

 若這賣身契確是王三所籤,那王桂花的生死,便是他馬傢俬事,再由不得旁人做主,便連陸羽這一縣官長,都奈之不何!

 陸羽正自失望,卻見那王三又連連搖手,道:“俺……俺不識字……這契約是馬家人哄俺籤的。”他又指向馬光明道:“當初他們說這是僱工契,簽了之後,俺家桂花便能去馬家當丫鬟,領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