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零七章 賣身契

 那馬光明也已恍回神來,大聲叫道:“那王桂花是我府中私奴,她的賣身契還在我馬家。”說著,他更是指著王三道:“你若是不服,我可叫人去取來賣身契,供你核實!”

 他這話說得理直氣壯,似乎真有那所謂賣身契。

 王三也犯了迷糊,他原本就不敢得罪馬家,此刻更慌得手足無措,只用哀求目光望著陸羽。

 陸羽原就對賣身之事極是反感,好端端一個人,如何能當成貨物買賣?

 再者說了,便是賣身給你馬家,成了馬府私奴,這活生生一條人命,就任你馬家處置了?

 他心有不忿,但卻也深知,當下大明的律法並不禁止賣身為奴,而對奴籍之人生死,律法審斷也與平民大有區別。

 主人打死奴僕,是享有一定豁免權的,加之這馬家又是皇親國戚,只要他隨意編排個理由,譬如那奴僕衝撞主人,抑或是偷盜主人家財物之類,便能合理解釋殺奴之事。

 到那時,隨意給點錢財,彌補了奴僕家人的損失,便能輕鬆脫罪。

 陸羽一時沒了主意,便只能先核實這賣身之事,他拍響驚堂木,朝馬光明道:“你速去派人取來賣身契,待本官核驗清楚!”

 馬光明立時回頭,朝馬家眾人遞了個眼色,很快便有人轉身跑出衙去。

 趁這當口,陸羽又朝那王三問道:“你那女兒究竟是賣身還是僱工?”

 王三倒答得乾脆:“是僱用,俺記得當初籤的,是僱工契約!”

 陸羽再望向馬家眾人,這一家子倒很鎮定,此刻昂首挺胸,像是有了必勝把握,這倒奇怪了,馬家、王三彼此供詞對立,雙方又都信誓旦旦,定是有一方在說謊。

 雖說陸羽更願意相信王三,可當下情形,他反更覺得這馬家之人不會說謊。

 道理很簡單,馬家與他陸羽本就有舊怨,他們總不敢在這公堂中大放厥詞——待會兒賣身契拿不出來,豈不自討沒趣?

 馬家不會說謊,那說謊的就是王三了,但王三方才那哀苦,那信誓旦旦的模樣,倒也不像在說假話。

 便在這兩相矛盾,難以抉擇之時,馬家之人已然回來。

 馬光明從其家人手中接過賣身契,隨即呈遞上來道:“陸縣令可看好了,這上面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