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誰是弱勢群體

 他找工作屢屢碰壁,才誘發此案。希望法庭能夠讓吳澤東有一個悔過自新的機會,不要對其判處極刑。

 畫面外的陳易聽到這兒都氣笑了,什麼東西!

 一個有病且對社會有危害的人,殺害了一個健康且對社會有貢獻力的,還請求放過那個有危害的人??

 他吳澤東找工作碰壁,關姚宇什麼事?姚宇只是個老老實實的普通人啊!

 【原告代理律師立即反駁】姚宇2011年離婚,獨自帶著兒子在漢城生活;

 但麵館的生意並不算好,當天姚宇還找親戚借了5000元錢。

 原告代理律師問道:“吳澤東是弱勢群體,姚宇難道不是嗎?”

 庭上,吳澤東多次表示悔過,會盡力對姚宇家屬進行賠償;

 吳的家屬通過多方籌措,湊了4000元。

 4000元?賠償?賠什麼償?

 對此,原告方表示不接受民事調解。

 庭後,姚宇的家人說道:“他們的態度我們是不滿意的。”

 “我們不會接受調解,案發後,沒有接到他們的一個電話,連一句道歉都沒有!”

 是啊,這事換了誰,都接受不了...

 唯一能給姚宇家屬帶來安慰的,只有吳澤東死刑。

 庭審當天持續了五個小時,並沒有宣判;

 直到2018年6月27日,漢城中級人民法院終於宣佈了結果。

 最終判決結果認定吳澤東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同時,法院判處【限制減刑】,附帶民事訴訟賠償被害人家屬喪葬費2.5萬餘元。

 (限制減刑意思是:最低服刑時間,如緩期執行期滿後被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將不能少於二十五年;如緩期執行期滿後被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將不能少於二十年。)

 直到這裡,所有畫面才全部消散;

 雖然宣判了,但結果...

 是如此的不盡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