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0章 魏17

 開疆拓土

 黃初七年(公元226年),曹丕去世,曹叡在洛陽即位,是為魏明帝。在曹真、曹休、陳群和司馬懿等人的輔佐下,開始了他十二年的執政生涯。

 曹叡繼位後,曹魏大多時間是在與蜀漢、東吳的戰事中度過,例如黃初七年(公元226年)八月孫權攻江夏、襄陽,太和元年(公元227年)孟達反叛,太和五年(公元231年)鮮卑與蜀漢聯手進犯,[7] 到青龍二年(公元234年)為止諸葛亮五次進攻曹魏,青龍二年(公元234年),孫權攻合肥。曹叡成功地抵禦了這些內外戰爭。他重用曹真、張合、司馬懿、滿寵、田豫等名將與諸葛亮、孫權、軻比能作戰。

 青龍二年(公元234年),諸葛亮在五丈原病逝,魏蜀邊境上的情況有所減緩。翌年,軻比能被曹魏派遣的刺客所殺,鮮卑“種落離散,互相侵伐,強者遠遁,弱者請服”,北疆也得以安定。

 景初二年(公元238年),曹叡派遣司馬懿攻滅公孫淵,遼東平定。之後,密遣帶方太守劉昕、樂浪太守鮮于嗣越海定二郡,諸韓國臣智加賜邑君印綬,其次與邑長。其俗好衣幘,下戶詣郡朝謁,皆假衣幘,自服印綬衣幘千有餘人。同年年底,曹叡病危,立燕王曹宇為大將軍,欲屬以後事,曹宇推辭,於是曹叡聽中書劉放、孫資之言改立曹爽為大將軍,同司馬懿共同輔政。

 曹叡在統治後期,大興土木,濫用民力,臨終又託孤失當,導致朝政動盪。[8]

 曹芳繼位,由司馬懿和曹爽輔政,曹爽驕橫跋扈,專擅朝政,打壓異己,甚至連郭太后也被他軟禁;[9] [10] 而司馬懿則韜光養晦,蟄伏待機,直至在高平陵事變裡,將曹爽集團一舉擊垮,司馬家族開始權傾朝野。這段時間內,曹魏雖然朝政動盪,但對外的開疆拓土之路則是一路凱歌,前後兩次大敗高句麗,破東濊、平濊貊、滅韓濊,朝鮮半島的半數之地併入曹魏版圖。

 大權旁落

 之後,司馬懿及子司馬師、司馬昭陸續平定了起自淮南的王凌(嘉平三年,公元251年)、毋丘儉(正元二年,公元255年)、諸葛誕(甘露二年,公元257年)的叛亂(“淮南三叛”),鞏固了司馬氏的統治。曹芳和曹髦二帝曾先後計劃剷除司馬氏,但均以失敗告終。

 嘉平六年(公元254年)二月,中書令李豐和張皇后的父親光祿大夫張緝等人圖謀廢掉司馬師,改立夏侯玄為大將軍。事情敗露,被司馬師搜出“衣帶詔”,腰斬滅族。同年秋,司馬昭奉命出擊姜維,到達京師,曹芳在平樂觀觀兵。許允與左右親信謀劃,乘司馬昭請辭的時候將其殺死,率領這支部隊討伐司馬昭。詔書已經寫好了,但曹芳因恐懼而沒實行。九月,司馬師上奏太后廢掉皇帝曹芳,改立高貴鄉公曹髦為帝。曹芳搬出洛陽,在河內郡重門營建齊王宮,所有禮儀制度都如同諸侯王的封國。

 甘露五年(公元260年),魏帝曹髦不甘司馬氏威脅自己帝位,召見王經等人,對他們說“司馬昭之心,路人所知也”(後演變為成語“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帶領冗從僕射李昭、黃門從官焦伯等,授予鎧甲兵器,率領親兵討伐,[11] 司馬昭遂使親信賈充派遣武士成濟殺害曹髦,事後成濟被處死,而司馬氏家族則沒受牽連。司馬昭另立常道鄉公曹奐為帝。(見“司馬昭弒君”)

 此外,以竹林七賢為代表的一批玄學名士對司馬氏持消極反抗態度,他們之中的大部分在魏末晉初都陸續歸服於司馬氏,嵇康則被司馬氏以非毀名教和欲助毋丘儉為亂之罪名殺害。[

 這一時期,曹魏與吳蜀交兵仍頻,尤以蜀漢姜維為甚,號稱“九伐中原”,雙方互有勝敗。

 禪讓而終

 隨著蜀漢國力日下,景元四年(263年)魏朝司馬氏展開攻滅蜀漢計劃,派遣鍾會、鄧艾、諸葛緒等攻伐蜀漢,結果蜀後主劉禪出降。蜀漢滅亡後,鍾會密謀據蜀自立,誣陷鄧艾謀反,與蜀漢姜維共謀其事,卻被眾魏將所攻殺,鄧艾也遭衛瓘所派遣的田續殺害。

 其後司馬昭病死,其子司馬炎於泰始元年十二月丙寅日(公元266年2月8日[66] ),逼迫曹奐禪讓,改國號為晉,曹魏遂亡。

 曹奐禪讓後,被司馬炎封為陳留王,享有使用天子旌旗,行曹魏正朔,郊祀天地禮樂制度皆如魏舊,上書不稱臣,受詔不拜的特權。[13] 作為曹魏後續的陳留國(公元266年—公元479年)歷經兩晉、劉宋,傳至南齊,享國214年。

 控制範圍

 曹魏的疆域主要在曹操時即大幅發展,至曹丕稱帝建國後定型,約佔有整個華北地區。大致上北至山西、河北及遼東,與南匈奴、鮮卑及高句麗相鄰;東至黃海。東南與孫吳對峙於長江淮河一帶及漢江長江一帶,以壽春、襄陽為重鎮;西至甘肅,與河西鮮卑、羌及氐相鄰。西南與蜀漢對峙於秦嶺、河西一帶,以長安為重鎮。在立國後原有87郡及十二州,有:司隸、徐州、青州、豫州、冀州、幷州、幽州、兗州、涼州、雍州、荊州(佔東漢荊州北部)、揚州(佔東漢揚州北部)。

 曹魏於西域設置管轄海頭(今新疆羅布泊西)的西域長史和管轄高昌的戊己校尉。

 黃初二年(公元221年)孫權稱藩後,曹魏讓孫權領有荊州牧,將荊揚等孫權勢力則定為荊州,曹魏原直轄的荊州北部改稱為郢州。雙方決裂後曹魏復改郢州為荊州。

 黃初元年(公元220年)至黃初七年(公元226年),分隴右置秦州,最後併入雍州。滅蜀漢後分益州置梁州,共增加兩州。

 政治

 文官制度

 在官員的任用上,從曹操起,實行“唯才是舉”的原則。為了更多的招攬人才,魏文帝在稱帝前,建立了九品官人法,其做法是:郡設小中正,州設大中正,小中正採擇輿論,按人才優劣定品第高下,上報大中正;大中正核實後上報司徒;司徒再加審核然後交尚書選用。還規定,郡人口十萬以上,歲察一人,特別優異的不受戶口限制。這種制度在開始實行的時候,重視輿論,不拘爵位,“論人才優劣非謂世族高卑”,比起東漢末年外戚或宦官操縱仕途與單純以封建道德為標準的“舉孝廉”,無疑是一個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