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8章 魏3
史籍記載齊王諱芳,字蘭卿。明帝無子,養王及秦王詢;宮省事秘,莫有知其所由來者。青龍三年,立為齊王。景初三年正月丁亥朔,帝甚病,乃立為皇太子。是日,即皇帝位,大赦。尊皇后曰皇太后。大將軍曹爽、太尉司馬宣王輔政。
詔曰:"朕以眇身,繼承鴻業,煢煢在疚,靡所控告。大將軍、太尉奉受末命,夾輔朕躬,司徒、司空、冢宰、元輔總率百寮,以寧社稷,其與群卿大夫勉勖乃心,稱朕意焉。諸所興作宮室之役,皆以遺詔罷之。官奴婢六十已上,免為良人。"二月,西域重譯獻火浣布,詔大將軍、太尉臨試以示百寮。
丁丑詔曰:"太尉體道正直,盡忠三世,南擒孟達,西破蜀虜,東滅公孫淵,功蓋海內。昔周成建保傅之官,近漢顯宗崇寵鄧禹,所以優隆雋乂,必有尊也。其以太尉為太傅,持節統兵都督諸軍事如故。"三月,以徵東將軍滿寵為太尉。夏六月,以遼東東沓縣吏民渡海居齊郡界,以故縱城為新沓縣以居徙民。
秋七月,上始親臨朝,聽公卿奏事。八月,大赦。冬十月,鎮南將軍黃權為車騎將軍。十二月,詔曰:"烈祖明皇帝以正月棄背天下,臣子永惟忌日之哀,其複用夏正;雖違先帝通三統之義,斯亦禮制所由變改也。又夏正於數為得天正,其以建寅之月為正始元年正月,以建丑月為後十二月。"正始元年春二月乙丑,加侍中中書監劉放、侍中中書令孫資為左右光祿大夫。丙戌,以遼東汶、北豐縣民流徙渡海,規齊郡之西安、臨菑、昌國縣界為新汶、南豐縣,以居流民。自去冬十二月至此月不雨。
丙寅,詔令獄官亟平冤枉,理出輕微;群公卿士讜言嘉謀,各悉乃心。夏四月,車騎將軍黃權薨。秋七月,詔曰:"易稱損上益下,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方今百姓不足而御府多作金銀雜物,將奚以為?今出黃金銀物百五十種,千八百餘斤,銷冶以供軍用"八月,車駕巡省洛陽界秋稼,賜高年力田各有差。二年春二月,帝初通論語,使太常以太牢祭孔子於辟雍,以顏淵配。夏五月,吳將朱然等圍襄陽之樊城,太傅司馬宣王率眾拒之。
六月辛丑,退。己卯,以徵東將軍王凌為車騎將軍。冬十二月,南安郡地震。三年春正月,東平王徽薨。三月,太尉滿寵薨。秋七月甲申,南安郡地震。乙酉,以領軍將軍蔣濟為太尉。冬十二月,魏郡地震。四年春正月,帝加元服,賜群臣各有差。夏四月乙卯,立皇后甄氏,大赦。五月朔,日有食之,既。秋七月,詔祀故大司馬曹真、曹休、徵南大將軍夏侯尚、太常桓階、司空陳群、太傅鍾繇、車騎將軍張合、左將軍徐晃、前將軍張遼、右將軍樂進、太尉華歆、司徒王朗、驃騎將軍曹洪、徵西將軍夏侯淵、後將軍朱靈、文聘、執金吾臧霸、破虜將軍李典、立義將軍龐德、武猛校尉典韋於太祖廟庭。
冬十二月,倭國女王俾彌呼遣使奉獻。五年春二月,詔大將軍曹爽率眾徵蜀。夏四月朔,日有蝕之。五月癸巳,講尚書經通,使太常以太牢祀孔子於辟雍,以顏淵配;賜太傳、大將軍及侍講者各有差。丙午,大將軍曹爽引軍還。秋八月,秦王詢薨。九月,鮮卑內附,置遼東屬國,立昌黎縣以居之。冬十一月癸卯,詔祀故尚書令荀攸於太祖廟庭。己酉,復秦國為京兆郡。十二月,司空崔林薨。
六年春二月丁卯,南安郡地震。丙子,以驃騎將軍趙儼為司空;夏六月,儼薨。八月丁卯,以太常高柔為司空。癸巳,以左光祿大夫劉放為驃騎將軍,右光祿大夫孫資為衛將軍。冬十一月,祫祭太祖廟,始祀前所論佐命臣二十一人。十二月辛亥,詔故司徒王朗所作易傳,令學者得以課試。乙亥,詔曰:"明日大會群臣,其令太傅乘輿上殿。"七年春二月,幽州刺史毋丘儉討高句驪,夏五月,討濊貊,皆破之。韓那奚等數十國各率種落降。秋八月戊申,詔曰:"屬到巿觀見所斥賣官奴婢,年皆七十,或癃疾殘病,所謂天民之窮者也。且官以其力竭而復鬻之,進退無謂,其悉遣為良民。若有不能自存者,郡縣振給之。"己酉,詔曰:"吾乃當以十九日親祠,而昨出已見治道,得雨當復更治,徒棄功夫。每念百姓力少役多,夙夜存心。道路但當期於通利,聞乃撾捶老小,務崇修飾,疲睏流離,以至哀嘆,吾豈安乘此而行,致馨德於宗廟邪?自今已後,明申敕之。"冬十二月,講禮記通,使太常以太牢祀孔子於辟雍,以顏淵配。八年春二月朔,日有蝕之。夏五月,分河東之汾北十縣為平陽郡。 秋七月,尚書何晏奏曰:"善為國者必先治其身,治其身者慎其所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