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3章 秦國曆代君主11
秦獻公七年(前378年),秦獻公建立商市,具體措施未有明確記載。據推測,可能包括制定交易原則、規範度量衡、劃定市場位置、明確交易時間等一系列內容,稱為“初行為市”。其目的是維護市場秩序,發展和管理工商業,在流通領域徵收營業稅,從而增加財政收入。“初行為市”,在法律層面正式承認了商人具有自由民的獨立地位,允許進行商品自由交易,促進了封建關係和商品交換的進一步發展。
歷史上關於對秦獻公的評價。
戰國時期呂不韋:獻公可謂能用賞罰矣。凡賞非以愛之也,罰非以惡之也,用觀歸也。所歸善,雖惡之賞;所歸不善,雖愛之罰;此先王之所以治亂安危也。(《呂氏春秋·卷第二十四·不苟》)
西漢司馬遷:秦起襄公,章於文、繆,獻、孝之後,稍以蠶食六國,百有餘載,至始皇乃能並冠帶之倫。(《史記·卷十六·秦楚之際月表第四》)
中國先秦史學會第一至三屆副理事長楊寬:秦獻公即位後,推行一系列之改革,元年止從死,二年徒治櫟陽,六年初縣蒲、藍田、善明氏,七年初行為市,十年為戶籍相伍。蓋仿效魏之法制而有所改革,開此後商鞅變法之先路。(《戰國史料編年輯證》)
甘肅秦文化研究會會長祝中熹:秦獻公即位於秦國的衰落期。長達30年的流亡或至少政治上被邊緣化的經歷,培養了他的意志和判斷力。他清醒地把握當時列國紛爭的大勢,熟悉秦國的社會實情,瞭解民眾的願望,故掌國後能興利除弊,施行改革,引導秦國走出國弱政亂的低谷,軍事上也逐漸恢復了強勢,為孝公時代的輝煌鋪平了道路。從各方面看,獻公都是秦國曆史上一位有膽識、有魄力、手段硬朗、敢於開創新局面的國君。(《論秦獻公》)
對於秦獻公的名字,《呂氏春秋》稱為“連”,東漢高誘注稱:“公子連一名元。”唐代司馬貞《史記索隱》稱“名師隰”,清代畢沅以為“殆據《世本》”。清代梁玉繩稱:“秦獻公亦諡‘元’,故《史記索隱》作‘元獻公’,《越絕書》稱‘元王’,非別名元也。”楊寬則認為“連或即師隰之合音”。
對於秦獻公的卒年,《史記·卷五·秦本紀第五》稱:“二十三年,與魏晉戰少梁,虜其將公孫痤。二十四年,獻公卒,子孝公立,年已二十一歲矣。”認為“獻公卒,孝公立”在秦國、魏國少梁之戰的第二年(前361年)。《史記·卷四十四·魏世家第十四》則稱:“〔魏惠王〕九年,伐敗韓於澮,與秦戰少梁,虜我將公孫痤,取龐。秦獻公卒,子孝公立。”以為戰少梁與秦獻公卒,同在魏惠王九年,亦即同在秦獻公二十三年(前362年)。對此,楊寬認為秦獻公乃殺秦出公而繼立,當未逾年改元,而《秦本紀》既按“逾年改元”之例記事,又按“立年改元”之例記其卒,因而誤差一年,當以《魏世家》為是,即秦獻公卒年當為未逾年改元之二十四年,亦即逾年改元之二十三年(前362年)。
秦出公(公元前389或388年—公元前385年),嬴姓,名昌,又稱秦少主,戰國時期秦國國君,在位2年(公元前386年—公元前385年)。
《世本》作秦少主,《呂氏春秋》作秦小主,史上又名秦出子。公元前387年,秦後惠公死,秦出公即位,時方二歲,由母親主持朝政,重用宦官與外戚,“群賢不說自匿,百姓鬱怨非上”,公元前385年左庶長菌改發動政變,殺秦出子及其母,迎秦靈公嬴肅太子公子師隰回國。自秦厲共公嬴刺(公元前477年—公元前443年在位)之後,到秦出公在位時,大臣專權,數易君主,國政不穩,秦國日衰。
秦出公(公元前389或388年—公元前385年),又稱秦少主,嬴姓,名昌,秦惠公嬴仁之子,秦惠公十二年(公元前388年,一說十一年即公元前389年),秦出公出生。
秦出公元年(公元前386年),秦出公繼位。秦出公繼位時年幼,由其母秦小主夫人主持朝政。秦小主夫人重用宦官,賢臣心中不悅紛紛隱居,百姓憂鬱埋怨議論紛紛,流亡在魏國的秦獻公嬴師隰得知消息後就想返回秦國。秦獻公及其隨從來到鄭縣(今陝西省華縣)以東的邊塞,守將右主然不讓他們通過。秦獻公被迫前往戎族之地,自焉氏塞(今甘肅省平涼市西北)由菌改迎立回國。秦小主夫人派軍隊捉拿秦獻公,但軍隊在行進途中發生譁變倒向秦獻公。
秦出公二年(公元前385年),秦獻公與譁變軍隊到達秦國首都雍城(今陝西省鳳翔區南),秦小主夫人自殺(一說被殺),秦出公被殺,母子屍體被丟進深淵(《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出公自殺,葬於雍,然秦出公不過三、四歲,於理不合)。到秦出公在位時,大臣專權,數易君主,國政不穩,秦國日衰。秦出公死後,秦獻公嬴師隰正式繼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