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當庭翻供
公訴人不緊不慢,又分別請出了林美靜和一個隨同辦案的民警,林子蘇也被提問,都證實曾在交管處看到了案發公交站附近的監控視頻。
三人均證實,受害人等待公交車的過程中,一直清醒,沒有站立不穩的情況,幾個被告在綁架受害人的過程中,受害人有過一分多鐘的激烈反抗。後來是被視頻中的被告金勝男捂嘴後才失去反抗能力,而後就被幾個被告抬上的車。
三人這一證言,再次證實了目擊證人的證言,證明幾個被告是蓄意預謀、主觀犯罪的事實。
但遺憾的是,法官詢問該證據時,公訴人只能如實回答——該視頻在案發兩個星期後“丟失”。
林子蘇對此一直都十分懊惱,這是她始料未及的,如果不是自己親眼所見,也會懷疑它是否真的不存在了。
但她怎麼都想不明白,明明辦案民警調閱過,可是為什麼如此關鍵的證據卻會丟失,還是在公安的眼皮子底下丟失,令人十分不可置信。
林子蘇也不能不懷疑有更大黑手的存在,大到可以在公安的地盤銷燬證據,可是這個人到底是誰?
難道是第一個侵害茜茜的兇手——為了不被牽連才急於銷燬證據?如果是這樣,這個人恐怕就不只是兇手這麼簡單,也許還有更大的案子!
當然,這是袁深和王芬做的分析,但很可惜都是推測,沒有任何證據可以指證,現下只能先將這四人繩之以法,再慢慢查那個兇手!這是王芬和袁深的推測。
袁深從知道這個“證據”,就做了大量走訪和調查,也不知道用了什麼方法,竟說服了交管處的這個王姓工作人員出庭作證。
正因監控視頻的離奇消失,讓袁深更加堅信這個案子有人為干預的痕跡,因而有了上面的推測。
公訴人也曾再三向警方詢問求證,得到的答案都是否定的,均表示沒見過那個監控視頻。
起初公訴人極為反對在庭審時以人代物的方式進行舉證,因為這會讓辯護律師抓到破綻進行更猛烈的攻擊。
但從證據鏈的完整性上來說,“監控視頻”確實又是極為重要的一環,沒有實物證據,但視頻的目擊證人也不是不可,因此公訴方最後還是同意了受害人家屬的訴求。
果不
出所料,王良金抓住這一證據的缺失,展開了瘋狂的攻擊。王良金堅定認為,這個所謂的監控視頻,根本不存在。
所謂的“丟失”,無人證實,很難說不是公訴方的憑空捏造,設置這樣一個“假說”,只是為了“佐證”目擊證人疑點重重的證言。
為了佐證自己的觀點,王良金還調出了中心醫院的初診報告,該報告上沒有任何關於受害者中迷藥的診斷記錄。
於是,公訴人請出了專業檢測機構的專家進行中迷藥的專業解讀,專家表示,初診報告沒有中迷藥的診斷記錄,但並不能排除受害人沒中迷藥,因為有的迷藥藥效只有幾個小時。
受害者送到醫院時,已經是十幾個小時後了,如果受害人被用的迷藥藥效只有幾個小時,那麼就很難診斷到症狀。
而且這麼大面積的下體損害和撕裂,不要說才剛成年的少女,就是一個成年男性也難以承受,如果沒有迷藥的麻醉作用,就算是喝醉酒,受害人也會因巨大的重傷而當場痛死過去,根本不可能有救的機會。
公訴人請出辦案民警出庭作證並詢問,民警表示,現場勘查時,曾對地面的車胎、足跡等進行勘驗,確認有明顯人腳印的掙扎痕跡。
王良金便問,可有勘察記錄或證據。該民警回道,當時明確記錄在案了,照片也做了編號入庫,但是後來這條勘查記錄和照片就沒有了。
王良金陰笑了一聲,揪住這個漏洞,便提出質疑:關鍵監控視頻丟失,關鍵的現場勘查記錄和照片丟失,所以你懷疑警方在徇私舞弊?
那麼問題就來了,既然證據缺失疑點重重,公訴人怎麼沒搞清楚,就申請開庭審理了呢?難道公訴人和警方有什麼不可告人的幕後交易,才急於結案?!
當即轉頭就向法官說道:“審判長,公訴人的證據、證言無法相互印證,且自相矛盾,不能作為待證事實!”
王良金的說法,立即遭到袁深的駁斥,認為能接觸到這些關鍵證據的,不是隻有警方,辯方也可以。四個被告當庭改口供,為什麼?不就是因為有人跟他們通風報信,告訴了他們監控視頻和警方現場勘驗的記錄和證據丟失嗎?
四個被告羈押期間,任何人不能探視,只有辯護人可以和他們接觸,那麼,是誰在教唆、指使和通風報信,我想這是不言而喻的。
辯護人的問題,也正是我想問的,辯護人到底有什麼不可告人的幕後交易?這些關鍵證據到底是怎麼丟的?
雖然明知道袁深的反駁違反法庭辯論規則
,但還是把王良金嚇出了一身冷汗,這可是一道送命題,別辯護不成還把自己送進監獄。
這當口他也是反應相當敏捷,當即向法官表達強烈抗議,“審判長,我反對!我抗議!公訴方是在忘加指控,毫無根據!”
法官也立即出言警告,要求代理人注意言辭,發言必須基於切實的證據證言!袁深目的達到了,這個警告也已經無關緊要了,其中事理已有立判,無須再多贅言。
為了印證監控視頻的真實存在,公訴人又分別對林美靜、交管處工作人員和歐陽洋進行了詢問,林子蘇因監控視頻提到的“手錶”,成為一大關鍵。
它是林子蘇認定上司俞琳徽參與其中的重要線索,也是因為林子蘇提供的這一線索,警方才在第一時間展開了對俞琳徽的調查。
隨後公訴人向法庭播放了俞琳徽的口供,口供時間正是6月12號(案發在凌晨,對俞琳徽的詢問在當天下午),和口供筆錄一起呈堂的,還有警方採集的俞琳徽腕錶的圖片和信息。
只是俞琳徽拒絕出庭作證。
正因這個線索,導致林子蘇到公司把俞琳徽暴打一頓的事,雖然後來經公安局調查,排除了俞琳徽的嫌疑,但至今林子蘇對俞琳徽的懷疑仍無法釋懷。
林子蘇的“警方對俞琳徽的調查因監控視頻中發現腕錶而起”這一說法,得到了林美靜和民警的證言印證。林子蘇暴打俞琳徽的事,則得到證人歐陽洋的證實。
王良金立即展開了對林子蘇的質詢,表示按照你說的,你觀看監控視頻是6月12日凌晨3點多,但你打俞琳徽是7月11號,距離你看監控視頻都快1個月了。那麼問題就來了,如果你是因為那塊表打的俞琳徽,為什麼不是第二天,而是28天后?可見你打俞琳徽並不是因為表,而是因為別的事。
於是,林子茜入院後的管床護士範新月作為證人被請出庭,通過王良金的問詢,範新月說了另一個說法,7月11號上午,她在給林子茜做例行檢查時,聽到了林子茜的男朋友邵小帥和姐姐林子蘇的談話,邵小帥告訴林子蘇他收到了一個匿名優盤,給他送優盤的人,告訴他,裡面是案發現場目擊證人拍的照片。
隨後,下午林子蘇就來護士站告訴她,自己有事要出去一趟,囑咐護士幫忙照看林子茜。等再回來,身上就掛了彩,還是我幫她處理的傷口。
王良金轉頭就問林子蘇,所以,你打俞琳徽,並不是因為監控視頻看到的表,而是那個匿名舉報者優盤裡的照片。是不是?
林子蘇張口結舌了幾秒,但她到底參加過辯論大賽,腦子反應極快,辯稱:“就是因為看了監控視頻裡的那塊表,從那時起就種下了俞琳徽涉案的懷疑種子。
我不相信警察對俞琳徽的調查結論,因為我和俞琳徽長期共事,她對我的成見根深蒂固,我堅信她一定就是案件的真兇。
所以那段時間,一直以俞琳徽為前提,展開證據收集,才有了那個匿名優盤。匿名優盤只是個導火索。之所以沒有在看到視頻的第一時間去打俞琳徽,是因為妹妹傷重生死不明,
後來妹妹雖然清醒,但心理不穩定,一直有自殺傾向,我不敢和家人說,我一個人要照顧妹妹,還要配合警方做調查,根本不能分心,我只能先照顧和穩定好妹妹,那時候再大的事都沒有妹妹大。”
“這是你的藉口,警察都下了結論,你不可能不相信——”
“王律師,冒昧問您一句,你有兄弟姐妹嗎?”林子蘇打斷他的發難。
王良金一時沒反應過來,嗯了一聲表示疑問,林子蘇沒等他回答,立即譏諷道:“我知道,你有個女兒,我想問你,如果你的女兒被這四個人輪姦了,子宮沒了,躺在醫院裡,生死不明,那麼請問,你是去報復兇手,還是先照顧女兒呢?”
王良金聽到她詛咒自己女兒有點惱了,他的女兒也才五歲,便要插話反擊,可林子蘇當即提高了聲量,壓制他道:
“我想,只要是一個正常人,就一定會先照顧親人,當然,除了王律師你這種只認錢不認人麻木不仁的冷血動物,因為你根本沒有共情的能力,你用吃人血饅頭的錢養著你的女兒,這是你女兒的恥辱!”
素來人稱“毒舌”之稱的王良金竟是被林子蘇懟得啞口無言,這要是公訴人或對手律師讓他下不來臺,他也認了,可偏偏是一個素人——且還是個乳臭未乾的丫頭片子。
這簡直就是他職業生涯的最大恥辱,惱羞成怒之際便要向法官提出抗議,可林子蘇已經閉嘴不言,讓他的惱火無處發洩。
袁深抬頭看了一眼林子蘇,露出讚許的眼神,要不是有法庭紀律要求,他都想為這個小丫頭拍手叫好了。公訴人也頗是刮目相看。
只有林宗南平靜如常,他可是領教過這個女兒嘴巴的“厲害”,從小她的腦子和嘴巴都快於常人,不頂嘴則罷,只要頂嘴,每次都能把他這個爹氣到半死,還讓人啞口無言,這也是爺爺喜歡她的原因。
不料,今日這張“毒嘴”還派上大用場了,簡直大快人心!
預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