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事事要走到前面
“是,殿下。”
“惺庵先生,請你繼續說說對鹽政的看法和建議。”
“殿下,臣斗膽進言,鹽政亂象眾生,必須以雷霆手段大改。首先是實行小鹽法。此前祖製鹽引每張正鹽是每引三百斤,餘鹽二百八十斤。
成本、鹽稅、運費算下一引需銀子數百兩,小一點的民商根本無力負擔得起一引鹽,湊錢也只能買兩三引。
最後只會便宜那些財勢雄厚的大商人,一買數百上千引,獲取暴利。
臣建議鹽引正鹽三百斤每引,餘鹽一百八十斤一引。讓更多的民商買的鹽引,從而引目疏通,民商貨錢流轉變換快,公私兩利,商販樂趨。”
朱翊鈞點點頭,沒有做聲,靜待龐尚鵬的繼續發言。
“臣建言,廢除《克限法》。”
“《克限法》?”
“殿下,此法乃當前戶部督鹽所定的法子,兩淮、長蘆、四川、浙東皆遵行。
它規定查稽私鹽的巡哨士卒,每季必須繳獲私鹽若干斤,逮捕私鹽販子若干人,達不到則削免工錢。
此乃惡法,於是逼得巡卒濫捕守法商人,或誣以販私。有的巡卒被削免工錢後,就加入私販之列。結果私鹽愈禁愈多。
臣認為,乃法乃治標懶政之法,解決不了私鹽氾濫的根本問題。治本才是首要。臣建言決定廢除此法,各衙門原定捕私數額盡行豁除。”
朱翊鈞點點頭,默想了一會,看著龐尚鵬說道:“惺庵先生,請繼續。”
龐尚鵬越說越慷慨,他朗聲道。
“三,臣建言官買私鹽。從杜絕私鹽之源入手。臣在浙東巡按時發現,私鹽很大一部分就是來自鹽場收購未盡的餘鹽。灶戶苦於納鹽有轉輸之難,給銀有守候之苦,於是直接賣給上門收鹽的私販,還能馬上拿到錢銀。
臣建言,各鹽場超額完成的餘鹽也應賣與官府,不得有誤。官府派出收鹽隊,分赴各處鹽場,如遇灶丁餘鹽,即過秤對核明白,馬上給付現銀,不許頃刻留滯。”
朱翊鈞聽到龐尚鵬聲音有些嘶啞,連忙指了指他旁邊茶杯說道:“惺庵先生,請喝口茶,潤潤喉嚨。”
“謝殿下。”
龐尚鵬喝了兩口溫茶後,繼續說道:“四,臣建言行綱鹽法。而今鹽場官鹽出產有限,卻往往被權貴持強,拿著鹽引先行領了鹽去,普通民商拿著鹽引苦等三五月,甚至一年半載都領不足鹽引上的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