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雞啄小米 作品

293 無論什麼都無法擊垮我們

    “法官大人,在多方證據認定下,我方認為遊星電子娛樂造成了我方形象角色的侵權,其旗下的勇者鬥惡龍中的巨龍形象是我司一直都十分出名的形象,但在我方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濫用,所以我認為遊星電子娛樂應該立刻停止勇者鬥惡龍的銷售行為,並且賠償本應該屬於我司的所有銷售收入,還要停止侵權行為,保證不再使用任何巨龍的形象作為遊戲中的角色。”

    “嗯,聽起來很有道理。”

    “法官大人,我反對,首先對方公司所擁有的巨龍形象與我方是有差異的。”

    “請遊星電子娛樂貴司不要強詞奪理,你們的巨龍形象和我們一模一樣,有著一對並不大的翅膀,還有龐大敦實的下半身體型,其實除了你們勇者鬥惡龍對我們的巨龍形象造成侵權之外,還有你們的寶可夢中小火龍成長起來的火龍形象也一樣造成了侵權!”

    臺下的雙方律師們互相據理力爭,這場官司持續了超過半個月的時間也沒有任何的結果。

    一方擁有所謂的巨龍形象,就是因為他們曾經拍攝過一部有關於傳說巨龍的電影。

    這在平時是完全站不住腳的,可是現在就是要群起而攻之,但凡是能給遊星電子娛樂造成一點麻煩的事情,他們都會大張旗鼓的打個官司。

    而對於遊星電子娛樂這邊的精銳律師天團們來說,獲勝只是時間問題而已。

    這不就在今天,遊星電子娛樂的律師已經找到了決定性的證據。

    “法官大人,經過我方公司的多方面暗中調查,我們終於獲得了一個最令人震驚的消息,那就是這家自稱掌握巨龍形象的影視公司其實只是有電影的拍攝權而已,他根本無法阻止任何其他人去拍攝同樣形象的角色!”

    律師一邊說著,一邊拿出一份大約十多年前的文件記錄。

    在上面詳細的寫著巨龍形象的公開版權許可。

    大約在這家影視公司打算投拍巨龍形象的電影時,他們為了方便避免當時可能面對的訴訟,就提前將巨龍這個形象對版權局申請為公開版權,也就是說任何人都可以用這個形象做任何事情,並且沒有任何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