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兒 作品
90. 但行前路(90)三更 但行……
“謝謝!給您添麻煩了。”
這邊掛了電話一看時間,馬上十二點了。
桐桐把幾段錄音,包括警察回覆的錄音一塊發給羅群,這東西得保存好,不定什麼時候就用到了。
羅群聽了嚇了一跳:“你得小心小心再小心,不定誰藏一個什麼心眼,你就掉進去了。”
知道!太知道了。
羅群:“……”這得虧是她謹慎,從來都存著幾分提防的心思。這要是稍微少想一步,不管是借給錢了,還是出面管這個事了,這都算是被人給利用了。
她就打聽,看楊桃跟哪個副導演交往呢,拍私密照片?勒索人?這得副導演知道吧。
警察也找到那位了,他都給快嚇死了:“絕對沒有的事!採花不敗花,敗花皆可殺,這道理我懂。這種事,你情我願的,誰欠誰呀?都是成年人,對吧?我就是一個在劇組裡混飯吃的,安排給她一個小角色還行。不是群演,是真的有十幾場戲的,每場戲也都有特寫的鏡頭,帶臺詞的那種。這次給找的是個丫鬟,一直跟著女二的一個角色,戲份挺多的。她不願意,想要女三的角色,這哪行呀?”
這件事轉臉,羅群想辦法給爆出去了:某某某劇組,某副導演潛規則女演員。
這劇也不出名,但是也不能任由這種流言亂飛。於是,出面澄清:某副導演與女演員屬於個人感情糾葛,並非潛規則。
出演那部劇的女演員也得紛紛冒泡:表示被潛規則的人不是我!絕對沒有這樣的事。
這些女演員的經紀人怕有人造謠胡說,乾脆禍水東引。也朝外放消息:該女演員為林雨桐的繼姐楊桃。
打著‘林雨桐’三個字,一下子上了熱搜。
然後副導演一看鬧大了,他再不出聲在這一行就沒法混了,只能說了他被誣陷的事。是楊桃不滿意被安排的角色,誣陷他拍了她的隱私照片,還勒索她的。
楊桃就放了她那個四十八秒的錄音,表示自己是被欺騙的。然後又給對方道歉:那天晚上我是喝了酒了,精神有點恍惚!沒人求助,最後只能打電話給林雨桐。幸好林雨桐不放心我,替我報警了。感謝林雨桐,也感謝警察同志!以後不會了!
所以,誰是誰非呢?
楊桃沒提跟桐桐的通話內容,就只簡單的一句‘不放心,替我報警’就說完了,其他的一概不提,反正喝醉了嘛!
羅群嗤笑一聲,又叫人放了一段視頻。
視頻是後來他找人去楊桃那晚停車的車位附近找來了,那裡有個二十四小時便利店,那家便利店的監控顯示,那天晚上23點18分,楊桃去他們店裡買的酒,是一瓶二鍋頭。
按照這個時間推算,警察找到她之前的十分鐘左右,她才買的酒。雖然不能證明她之前一定沒喝酒是清醒的,但至少能看出,她腳步很穩當,不是醉酒的樣子。
羅群刷著網上的消息,哼了一聲:小丫頭在這一行裡學壞了,這是個小教訓,給你留了辯解的餘地。再敢利用桐桐,那就別怪我不給你留退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