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 作品

第 74 章 秘密基地

711年7月24日。




他們真的回到了十二年前。




透過鋥亮的櫥窗玻璃,諾爾看清了日曆鐘上的時間。櫥窗同時倒映出了諾爾此時的狀態——忒斯特一隻手抱住他的腰,一隻手扯緊金線,吊在附近的樹枝上。諾爾死死抓緊忒斯特的腰帶,生怕對方來個手滑。




兩人離地面大概兩米左右。之前隨便跳跳就達到的高度,眼下讓諾爾有些暈眩。




“真不錯,時間回溯?兩位可算是做了點正經事。”




黑蠟燭坎多轉動獨眼,好奇地看來看去,“現在我只有一個問題——為什麼選這麼個時間段啊?”




這回諾爾沒再和蠟燭鬥嘴,他也很好奇問題的答案。




根據那位佩因特的說法,葡萄領不朽教堂燒燬於711年的7月末。他們需要混進還沒燒燬的教堂,找到記載“日蝕盾”位置的文件。




忒斯特自告奮勇負責穿越時段。結果他偏偏挑中了教堂焚燬前一週,時間點選得著實有點微妙。




忒斯特收起金線,帶著諾爾回到枝頭:“反正我們只能在這裡待上七八天。教堂起火了,我們也該回去了,就這麼簡單——大家就把它的毀滅當成鬧鐘吧。”




是嗎?諾爾隨便唔了聲,他敢拿自己的晚飯發誓,瘋修士絕對有別的目的。




“那麼咱們最好儘快開始。”諾爾胳膊勾住魔杖,樹懶一樣抱住細弱的樹枝,“首先要找到那座教堂……”




“哦,我知道那座不朽教堂在哪兒。”忒斯特格外爽快地承認。




是了,這小子是追補妖來著,永恆教會不太可能散養他。




諾爾:“所以你去過那個教堂。”




“沒錯,說不定你還能看到過去的我呢。”




忒斯特這會兒恢復了他白髮金眼的模樣,他坐在樹枝上晃晃悠悠,像只格外嘚瑟的麻雀,“這個時間點,我應該十六歲吧。”




忒斯特的語氣特別平穩,彷彿要給諾爾展示他年少時的相冊。




諾爾看了會兒忒斯特,他發現自己不太能想象瘋修士的青少年時期,“帶路的事情就交給你了,現在就動身吧。”




“沒必要,我更建議咱們在這裡守著,然後搭永恆教徒的順風車。比如鑽進他的口袋或者包裹偷渡,這兒的永恆教徒可多了。”忒斯特難得提出了保守的建議。




“親愛的,我不是不相信你的能力。但葡萄領的不朽教堂曾是教會最好的教堂之一。”




他又輕聲細語地補了句。




好的,諾爾想。最好的教堂之一,這意味著更多高手、更多未知,以及更嚴密的防護。




真要打起來,他們得用這倒黴的體型打贏,保證自己活下來;還不能贏得太過火,省得改變歷史大事件。這無異於戴著鐐銬跳踢踏舞,光是想想,諾爾就有點心累。




兩人最終決定留在軟木塞街。




忒斯特保證自己能認出永恆教徒,而且在這條街,永恆教徒們就像老鼠一樣




常見——




軟木塞街是葡萄領下城區最繁華的街道。這裡有在正規街區難以找到的風味小吃,有趣店面,也有比其他地方多幾百倍的竊賊、下級傭兵和流浪漢。




兩人拐進街角一家倒閉的舊貨店,決定在這裡做個據點。




這家店叫“老喬恩”。店門緊緊鎖著,木門邊角早有了破損,諾爾側側身就能擠進去。更妙的是,這家店的櫥窗裡展示著木質櫃子,其中一個抽屜半開,為他們提供了天然的瞭望點和暫居處。




諾爾踩過積雪般厚實的積灰,艱難地爬上櫥窗。太陽漸漸朝西邊歪斜,暖橙色的陽光灑上陳舊的木板,木面摸起來光滑溫暖。




“這個交給你。”忒斯特抱起一個麻線軸,“弄點骨頭,做個梯子。我在店裡轉轉,看看有沒有其他能用的。”




這種感覺很奇妙,諾爾想。他一邊用麻繩纏著老鼠骨頭,一邊看著在屋子裡蹦來跳去的忒斯特。




他的背後,隔著玻璃,人群仍然不緊不慢地流動。小販的叫賣聲和食物香氣一同鑽進店裡,時間彷彿未曾改變。




而他的面前,瘋修士捲起窗簾拉繩,把懷錶的指針當短劍揮舞,對著成堆的古董紐扣嘖嘖稱奇。光線昏暗,空氣溫暖,一切猶如夢境。




……




櫥窗裡的陽光積雪般融化、變薄,最終消失。四輪月亮升起,街道燃起燈光,兩人的據點大功告成。




忒斯特發現了一棟朽爛的玩具屋。他打包了能用的杯盤雜物、幾條幹淨茶巾,又讓本恩叼回桌椅。




半開的抽屜內部,多了鋪有乾淨茶巾的雙人床和玩具餐桌。敞開的部分則擺了幾個蠟燭頭,點燃後,它簡直像篝火那樣明亮。




兩個人氣喘吁吁地坐在蠟燭邊,忒斯特從腰包裡費勁地拽出一顆葡萄,他將它一切兩半,一半推給諾爾。水果的清香炸.彈般爆開,火光在水淋淋的切面上閃爍不止。




諾爾決定不去細想這把劍切過什麼。




“燭光用過隱蔽魔法嗎?”忒斯特又遞給他一把錫箔做的小勺子。




“當然。”




夜色漸深,諾爾和忒斯特坐在抽屜邊緣。




兩人膝蓋上都放著半顆紫葡萄,吃西瓜似的挖著吃。有個年輕的賣花姑娘倚在櫥窗外,鮮豔的花朵幾乎要壓上櫥窗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