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幽弱水 作品

第1426章 遭渣體質1

 
天真的她以為是真的,隨後在半推半就下,她成了女人。

 
隨後不顧父母的反對,她和這個男人同居在了一起。

 
這個男人對她剛開始還好,可到後來越來越差勁。所有家務都是她全包、所有工資全是這個男人掌握。

 
看似這個男人有車有房、工作體面,其實房子和車子都是貸款買的。

 
對她是需要時才搭理一下,也沒前戲了,直接主題,幹完倒頭就睡。

 
這樣同居下去不是個事,每每她問到結婚,男人都找各種理由搪塞過去。同居二年後,她第四次懷上孩子,醫生說不能再打了,男人這才同意結婚。

 
結婚後依舊是她幹活,還大著肚子幹活,直到生產了、坐月子,男人除了上班就是回家打遊戲。

 
請人是不可能的事情,因為家裡的錢除了還房貸車貸,所剩無幾,剩下的錢還需要柴米油鹽醬醋茶。

 
幸好她母親捨不得女兒受苦,月子期間過來幫了她,否則她真的要月子裡也要幹活。

 
出了月子,母親離開。她看不慣這個女婿,可這是女兒的選擇。

 
丈夫有了孩子,依舊十指不沾陽春水,有時會很晚回來,說是公司加班。

 
直到一個女人大著肚子找上門,她才知道,男人在外面隱婚,用對付她的那套,又睡了好幾個女人。

 
有些女人擺平了,而這個女人跟她一樣。

 
看著對方流著淚訴說著:“我為他打了三個孩子了,醫生這次再不留下,我這輩子都不會有孩子了……”

 
毅然決然地提出離婚,幾乎淨身出戶地帶著三歲大的兒子離開。

 
李紅知道自己是離婚的,重婚的路有了孩子,就顯得艱難了。越發的降低要求,只要男人對自己的兒子好就行。

 
很快一個男人進入她的生活,雖然他工資在這個城市也不算高,但比她高點。而且主要是沒貸款,車是二手的,可是全款付清的。

 
主要是不介意她帶著孩子,於是他們就相處起來。

 
可同居不到三個月,男人就提出分手,理由是:她有孩子,他不想幫著別人養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