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幽弱水 作品

第1100章 長平縣主56


也沒這樣誇的,要知道之前庫房裡有馬蹄金五百錠,銀一萬兩;後來漢王又賞賜金百兩,銀千兩。現在只剩下金二百兩,銀五千兩,已經用去了近一半。

 
蕭管家也不得不提醒了:“秋後比賽,賞金加上買箭的錢,大約要花去一百金,甚至二百金。”

 
這下又去掉一半,也沒這樣敗家的呀!

 
希寧點了點頭:“哦,我還以為我算錯了,看來差不多。那就省點花吧。”

 
省什麼呀,都快花沒了!

 
農曆九月,寒露已過、霜降未至,天氣好似終於涼快了。

 
農田裡的糧食早就曬好、脫皮入庫,雖然今年天氣太熱,五穀都歉收,但交了糧後、勉強也夠吃。這下也就沒什麼事了,就等著過冬,來年春天。

 
所以這個時候,鄉里都會拖家帶口到附近縣城去趕集。將餘糧賣出、買點生活必須品,順便看一下那些秋後問斬的死囚被砍頭。

 
但這次有了新的節目,那就是射箭比賽。

 
比賽前三日,城門就貼榜,將規則寫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還有官差拿著鑼鼓,一邊敲一邊喊:“即日起,一月內,凡是進來的箭,一律不準帶出城。能射中箭靶不掉的,給十文購下。”

 
有好事者議論,這一月內城裡的箭不準帶走是什麼意思。

 
回答就是,為了比賽公平,如果在箭上作弊,所以索性買下所有的箭,到時如有異議可以核對。

 
射箭呀,又不是考學問,哪裡來作弊一說?

 
看來縣主也是個門外漢,什麼都不懂。

 
外面箭是二十文一支,十文也有,但比較粗糙。聽說為了比賽,縣主還特意盤下一個鐵匠鋪,凡是臨邑縣在籍人士可購買,一文一個箭頭,每人限十個箭頭。算起來,除去人工,十文簡直就是白送至少五文錢。

 
既然規定出來了,那就縣主怎麼高興怎麼來吧,畢竟縣主封邑在這裡,她哪怕不給錢的要走箭,也只有給。

 
希寧靠在軟墊上,翻著書。自從到了這裡,她幾乎天天躺著靠著,誰叫這裡還是以跪坐為主,還真實現了舒服不如躺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