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搞事情 作品

第四十八章 劇情殺

 “在那次豐收祭典結束之後,我就被派去參加蓉城的刑警進修班,並且在蓉城又待了幾年,才回到這個縣城,因為我轉職成為了刑警,所以也就沒有再負責過豐收祭典的治安工作了。”

 “直到去年,豐收祭典出現了一起兒童走失案,當時的犯罪嫌疑人是該兒童的父親,因為其父母已經離婚,孩子被判給了其母親撫養,當時孩子正和他母親一起參加豐收祭典,結果孩子的母親突然發現自己的兒子走丟了,所以她在尋找孩子的時候,突然看到在通往仙鶴觀的階梯上,孩子的父親正拉著孩子往上面走,所以孩子的母親立馬追了上去,結果來到仙鶴觀上,卻是一無所獲,孩子和他的父親都是不知所蹤。”

 “於是乎,孩子的母親向我們報警了,並且由我來負責本次案件,我便來到這裡,想要看看這裡有沒有什麼線索,結果就遇到了那個告訴我秘聞的老人,在他的提醒下我檢查了最近這些年關於走失兒童的卷宗,發現每一個輪迴,也就是在每十二年裡,必定會出現一次奇怪的兒童失蹤案,那就是孩子失蹤的同時,同時會有一名孩子的家屬同時失蹤,而且最後的失蹤地點,就是在這仙鶴觀上,其中就包括我剛剛給你們說的紀磊,還有他的父親。”說到最後,雷哥的情緒再一次低迷了下來。

 “雷哥,這件事情並不怪你。。。”明石響想要安慰雷哥,但是一時之間明石響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而此時的劉星,突然想到了一個詞語——為虎作倀。

 古代有傳說,被老虎吃掉的人就會化為倀鬼,專門引誘人來給老虎吃。

 很顯然,這些兒童失蹤案中的大人就是倀鬼,就像紀磊的父親,引誘走了紀磊!

 至於“虎”,劉星可以肯定是一隻神話生物了,而且就居住在這仙鶴觀中!

 不過讓劉星感到疑惑的是,這隻“虎”為什麼要把事情弄得這麼複雜,畢竟作為神話生物,想要捕獵一個小孩子還不是輕而易舉,為什麼還要專門先製造出一些倀鬼出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