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流小二 作品
第1675章 原則問題
“小謝,事情沒你想的那麼簡單。是正當防衛還是故意傷人這個界限其實並不明顯,這裡面有很大的操作空間,人在他們手裡,證據是很好弄的,再與檢察院法院那邊打個招呼,這個事很難翻。”
“從對方讓刑警隊出手,還給定了故意傷人,那極有可能對方是想給定刑事犯罪,陸子安最後有可能會判個兩三年,而且一旦背上了刑事案,陸子安公務員的身份也沒了,對方的確是有點狠毒。”謝建凱向謝思敏分析著。
聽到謝建凱的話之後,謝思敏臉色都變了。
“市刑警隊這麼做程序上有沒有問題?事情是發生在我們宜安,陸子安也是我們宜安的人,這個事按理應該是由我們宜安公安局來處理的。”秦峰問。
他對這一塊不是很懂,所以問謝建凱。
“對方是市局,我們是縣局,他們是上級部門,我們業務上歸他們管。一般來說這個事的確是由我們宜安縣來處理的,可是對方硬要市局直接來辦我們也說不出什麼,這個由他們說了算,程序上並不違規,或者說,只要他們想,就不可能存在程序上的問題。”謝建凱解釋。
秦峰繼續抽著煙,半響後才道:“就沒有辦法了嗎?”
“辦法嘛,也不是沒有,就像謝思敏所說的,對方明顯是想操作來報復陸子安,我們唯一的抓手就是把證據掌握住,要麼去上級公安部門進行反饋舉報,要麼就只能等到法院的時候請律師來打官司。”
“但是我說實話,對方是市長,這兩條路都很難走的通,而且到了這一步,也就等於我們直接與市長和市公安局為敵,這”謝建凱話說了一半沒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