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夫長 作品
第110章引進新勢力
朱由校耐心聆聽,漸漸瞭然於胸。
洪武建國,不單單依靠衛所,開中法將軍費轉嫁給軍戶,商賈,還依照裡甲制度將朝廷部分花費轉嫁給裡甲人員。
大明初期,政治清明,政通人和,各項制度有序運行,足以讓國家平穩運行。
今國朝延續兩百餘年,部分皇帝懈政怠政,各種問題陸續暴露出來。
以軍費為例,以前衛所軍戶納稅養兵,後來衛所破敗,軍屯遭遇侵佔,朝廷稅收減少,卻要出錢養兵。
窮了軍戶,窮了朝廷,唯獨富了侵佔軍屯的官紳。
地方稅與役亦如此,百姓上繳的賦稅越來越多,朝廷收到的賦稅越來越少,兩頭都窮,都怪罪對方,實際富了官員胥吏。
然而,將部分胥吏該做的事兒讓裡甲成員去做,實乃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自洪武帝廢丞相,建內閣起,大明朝廷即違背歷朝歷代大政府的傳統,為節省錢依靠小政府治國,更缺少後世細化的政府部門。
以徵糧為例,以前有糧長,極大避免里長貪汙,攤派不均勻,然而,朝廷日漸腐敗,糧長逐漸消失,里長權力逐漸增加,權力失去限制,里長隨心所欲徵糧。
若朝廷徵糧運糧有糧食局,各種捕快,衙役,登載戶籍有公安局,至於審計局,土地局,財政局滲透到地方,將大大避免諸多問題。
問題是,大肆擴大底層胥吏,財政負擔變相提高。
思索良久,朱由校望向魏忠賢,楊覲光幾人:“太祖朝,裡甲制度明初政治,然而,時過境遷,物是人非,裡甲制度落後時代發展。”
“朕提議,裡甲制度追不上時代潮流,何不改裡甲制度為戶籍制度,一家各立一戶,自行完糧,其一切老戶、寄戶、朋戶盡行革除?”
“凡是實行量地計丁的地區,進一步推行攤丁入畝,將人丁稅,雜稅,各種徭役納進地稅內,以後百姓依照田畝數量納稅,交足稅銀,無需服徭役,當地官府徵派各種力役需付給百姓工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