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81章
而碎屍這種惡劣的行徑,也需要一個過程,即便是白金案的真兇,也不是一開始就破壞屍體,而是在第二次、乃至第三次殺人之後,心中漸漸沒有了負擔,行為才越來越惡劣。
一般來說,能在一開始犯下碎屍案的,通常是一個最少兩人的團伙,如果是單人作案,那麼此人多半是有精神障礙。
但是金陵碎屍案的兇手,在大學體檢時,測出來的心裡各項指標,都是正常的。
為什麼一向正常的她會突然殺人,並且是碎屍殺人,殺的還是和自己沒有任何矛盾的學妹,這是令警方疑惑的地方。
金陵碎屍案的兇手的解釋,是那個被白金案真兇割喉的夜晚,讓她的性格突變。
這也是警方排除所有的可能之後得出的結論,但是,他們並不是很信服這個解釋。
因為在連夜重查了當時的記錄之後,警方發現,她那一夜因為失血過多,幾乎所有的時間都在昏迷,直到被輸血救回來。
而且隨著調查,這件事又出現了新的疑點,那就是,這個女人的性命,究竟是誰保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