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甚 作品
第68章:因公廢私
林放回憶了一下,答道:“從校門口坐812,到景暉路換成625就可以到,我記得大方路的文廟幼兒園後面有一座白塔,還有一家小魚鍋貼店,但他家的鍋貼很一般,鹽水鴨倒是不錯……”
林放本來只是想證明自己很熟悉這個城市,結果反而沉浸回憶裡,直接把文廟幼兒園附近的特徵說了個遍,李珣都忍不住打斷:“你親戚家就住在那附近?”
“嘿嘿,李老師您看人真準。”林放臉不紅心不跳。
不過李珣還是有些猶豫,畢竟熟悉路況是一回事,怎麼讓幼兒園的老師相信他,讓他把孩子接走又是另一回事。
林放抓住機會繼續說道:“我到文廟幼兒園以後,您可以和那邊老師聯繫,到時我報學號,如果一致,就不用擔心別人冒充了。”
這確實是一個好辦法。
家長姓名和工作單位都可以冒充,但是那麼長的學號,就算本人也未必能記住,更別說是冒充了。
“我把手機借給你,方便聯繫,晚上最多八點鐘,會議就能結束。”
最終,李珣決定試一試。
林放沉穩的接過手機,這個時候,表現一定要讓李珣放心。
而李珣願意信任他的理由也很簡單,一是林放處理突然問題的能力很突出,二是他的家庭關係比較簡單,父親有正當工作,母親開早餐鋪子,姐姐也在大學就讀,典型的三好家庭,三是林放對南都很熟悉,不會迷路找不到地方。
離開前,林放看到仍在鞠躬盡瘁的肖詩婷,心想公私雖然不能混為一談,但你公事完成得再好,卻不如我在私事上對老李的重要。
因為私事,代表的不僅是私人關係,還代表人情。
“對不住了肖同學,班長非我莫屬了。期望通過這件事,能讓你認清真實社會的殘酷現實,人情永遠大過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