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甚 作品
第31章:不可得之物
兩人坐上公交車,交談著彼此不在時的生活和思念。
步行街並不寬闊,兩邊都是小商品店。
虞悠然剛走進這裡,清澈透亮的眼睛就飄來飄去,對那些擺在攤位上的商品充滿好奇,好像走進了奇幻王國。
這條步行街在鹽城很有名,不僅因為這裡比鄰鹽城最大的商場,更因為這裡賣的都是山寨貨,價格低廉的同時種類也很齊全。
在下崗潮的大環境裡,普通市民家裡可支配的財富非常有限,經不起太好的消費,這條步行街就成了他們的首選,故而不管什麼時候,這裡都擠滿了熙熙攘攘的行人。
虞悠然來過這條步行街很多次,但都是跟呂曉琴或者同學來的,買完需要的東西就離開,很少在這裡停留。
林放知道,她其實非常喜歡這裡。
不是喜歡這裡的商品,而是這裡有她不可得之物。
“小放,他們家怎麼有那麼多玩具手槍?”
“那不是玩具手槍,是手槍外形的打火機。”
“那裡有賣證的,我們去買一個吧?”
“那都是騙人的,買回去也沒用。”
“小放,你渴不渴,我請你喝雪碧吧。”
“你看錯了,那是雷碧,雪碧在他家隔壁。”
“你吃棉花糖嗎,我請你吃。”
“額,還是我請你吧。”
當女孩問你渴不渴,餓不餓的時候,通常都是自己渴了,自己想吃了。
林放當然不能掃興。
但他們到前面攤點的時候,賣棉花糖的老闆今天沒來,只能放棄吃棉花糖的打算。
又往前走了兩分鐘,虞悠然在轉角的商鋪前停下腳步,直勾勾地看著商鋪門口,目光中充滿羨慕的神采
那裡放著一臺機器貓外形的搖搖車,周圍閃著光,親切地發出“小朋友快來玩呀”的兒童音。
林放輕聲問道:“想玩嗎?”
虞悠然搖了搖頭:“這是給小朋友玩的,我不玩。”
這話多少有點言不由衷,要是不想玩,就不會這樣盯著看了。
林放拉起她的手說:“誰還不是個小朋友呢?走,我陪你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