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 綜合素質第一,悍匪張君(四十二)
警察很快就找到了嚴敏,她告訴警察:“姜平是我之前處的一個男朋友,我們早就分手了,我現在也找不到他,反正我從來沒見他拿過槍,有沒有我也不知道。”
由於沒有確鑿證據,警察也沒辦法了,也許是她前夫立功心切,或者出於報復心理,就草木皆兵了。
況且他自己也說了,沒有親眼看到槍,只不過是猜測而已,所以這條線索也就沒有再繼續追查下去。
然而嚴敏卻有強烈的直覺,搶銀行這個案子,肯定是張君做的,她很想給張君通風報信,可是又聯繫不上他,最終沒辦法,嚴敏又想起了楊明豔。
雖然嚴敏恨死這個情敵了,但是為了情郎,她還是去找了楊明豔的弟弟,讓他幫忙轉告張君,涪陵這邊很危險,警察正在調查他。
這話傳到張君那裡之後,他先是有些吃驚,然後就開始打探消息,最準確的消息來源,自然是情敵兼老鐵,那個在刑警隊上班的王啟福了。
根據官方事後發佈的信息,張君六月份回到涪陵,躲避追查的同時,得到了王啟福的熱情款待。
王啟福事後是這樣交代的:“我們只是朋友,一起吃吃飯,張君很隨意的跟我打聽,重慶的案子是什麼人做的,我感覺就是事情鬧的這麼大,人人都會有好奇心的。”
雖然王啟福參加過此案內部的案情討論會,但由於並沒有確認嫌疑人是誰,王啟福更不知道,眼前的龍海力就是罪魁禍首,所以他也沒有說出來什麼重要情報。
不過也正因為如此,張君心裡可就有底了,因為警方壓根就沒懷疑到自己身上。
但是話又說回來了,王啟福是知道張君手裡有槍的,面對如此重要的線索,他卻沒有跟內部彙報,至少屬於嚴重的瀆職行為。
確定沒啥危險之後,張君給了李澤軍和陳世清每人一萬塊錢,並且大言不慚的告訴兩人:“你倆每人還有一萬,先放在我這,以後買裝備用,就當是你們投資了。”
這件事張君乾的很不地道,就算真需要投資,那也得對方自願才行,而且退一萬步來講,至少事前要說清楚。
結果張君大嘴一咧,把錢說扣就扣了,剩下的十二萬,他只用一個月就花完了。
張君在法庭上原話是這樣交代的:“在涪陵揮霍了一些,然後又去了常德,基本都用來吃喝嫖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