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刑偵一號案,悍匪白寶山(十六)
做完這件事之後,伍子明又三番五次的催促白寶山去取錢。
伍子明有自己的理由:“咱們就把錢埋在那,萬一誰閒著沒事,去小樹林裡溜達,無意之間把錢找到了,那咱們不就虧大了嗎?”
白寶山被伍子明磨的沒辦法,只能在8月22號這天,帶著他又去了一趟那個小樹林。
確定了錢還在那,非常的安全之後,伍子明的意見是直接把錢拿回去分了,但山子哥仍然不同意,他以擔心路上會遇到警察排查為藉口,再次拒絕了伍子明。
其實山子哥此時已經動了殺心,正如伍子明擔心的那樣,山子哥想把他殺了滅口,關於殺人的動機,白寶山事後在法庭上是這樣交代的:
“伍子明這個人,總喜歡出去花天酒地,等他拿到錢之後,肯定會管不住自己,天天出去嘚瑟,這樣很容易被人注意,早晚得出事,我殺他是迫不得已,為了自己的安全考慮。”
其實這就是白寶山給自己找了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事實上並非如此。
兩個人在作案之前,定好的分配方案,是搶來的錢一人一半。
雖然在搶劫的過程中,伍子明臨場退縮了,但兩人回來之後,伍子明的態度很明確,就按照之前說好方案的來分錢。
但是白寶山認為,整個搶劫的過程中,伍子明壓根就沒有出力,全程除了拎著一個錢袋子撒腿就跑之外,沒有一點卵用,他起到的作用,和謝宗芬沒什麼區別。
從之前那次白寶山給謝宗芬分錢的方案中,就可以看出來,他這人對錢看的特別重,相當的摳門,所以一比一的分配方案,他肯定不甘心。
由此可以推測,幹掉伍子明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白寶山想獨吞這筆贓款。
打定了滅口的主意之後,白寶山找了一個藉口,偷偷的回到了藏槍的地方,發現槍還在原處,於是便把那支手槍揣了回來。
兩人回到奎屯的出租房之後,山子哥提議:“為了安全考慮,咱們三個先回北京,等一個月之後,這邊的風頭過去了,再一起回來拿錢。”
伍子明沒有理由拒絕,但又擔心自己被滅口,於是就找到了堂弟伍子兵。
他告訴伍子兵:“我過幾天要去趟北京,如果十月底我還沒回來,也沒給你消息,我養父家櫃子的抽屜裡,有個藍色的小本子,上邊有聯繫人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