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鴉he寫字檯 作品

第三十七章 做局

 “以你的身形來看,血量應該有4200—4500毫升。雙腿被斬斷,大動脈出血的速度很快,用不了多久,你就會感覺到頭暈目眩、口乾舌燥。”

 “當失血量超過五分之一,也就是800毫升的時候,你的心跳會越來越快、越來越快。失血達到一半的時候,你就會像南郊廿裡坡野樹林裡吊死的那些男人一樣,難以呼吸。”

 “你的心肝脾肺腎開始衰竭,一個接一個地壞掉。哦,對了,血漿還會滲透到你的肺裡。到那時,你喘一口氣,吐出來的是血,吸進去的也是血。

 “很好,看來你的大腦已經開始昏沉了。不過沒關係,你的意識是清醒的,可以非常清淅地體驗到,大量失血慢慢死去,是什麼樣的感覺!”

 說罷,齊逸抬手擺了擺,像是在告別這個將死之人。

 堂內所有人,齊刷刷看向他。分明是面容青澀的少年郎,卻令在場大部分人感覺到一種難言的壓迫感。

 薛寅與唐竟舟眼中,三分驚疑七分欣賞。二人早就習慣了刀口舔血的生活,對如何斬殺對手,有著極為豐富的經驗,自然知道斷去雙腿乃重傷,便是有醫師急救也難保活命,但從未聽過如此細緻的分析。

 一眾衙役,不明覺厲。

 這少年先前差點被那瘋書生捅死,此時卻極其平靜,平靜得近乎冷酷地將一個人如何死去,說得這麼詳細。想到這一層,衙役們心底只覺得一寒,本能地有些懼怕。

 橫的怕愣的,愣的怕瘋的。比起那個瘋書生,這個少年更恐怖。

 知府陳翰軒緩緩坐回原位,雙眼虛起,與謀士蘭安交換了一個眼神,二人皆微微頷首。

 衙役們沒那般心思,但這兩位對方才發生的一切,洞若觀火、心知肚明。

 十八具幼童屍身運進府署衙門時,陳翰軒只覺得眼前一黑,整個人差點原地裂開。他本以為此案極難偵破,苦惱得想去察院裡將鄭迎松那廝提出來,用鞭子狠狠抽一頓,以洩心頭之憤。

 但他知道,這麼做根本無濟於事,他甚至都做好了寫摺子自行請罪的準備。

 萬萬沒想到,一個半時辰後,兇犯便落網了!

 陳翰軒恨不得當堂千刀萬剮了此獠,又因有可能牽涉那起惹不起的舊案,他心底已做出‘不可將此獠轉交刑部,必須當堂解決’的決定。

 可惜,苦無鐵證。

 就算此人身上有濃重的皂角味,還有怎麼洗也無法徹底清除的香火氣,也無法證明他就是殺人兇手。在其居所搜查到還未用完的乳香,但他完全可以抵賴,說自己用了、吃了,甚至說扔到護城河裡,都行。總之,這些都不是能將其釘死的直接證據。

 因此,齊逸剛開罵,陳知府心底就是一喜。他知道這少年定是有意為之,目的是激得此獠自暴罪狀。

 只是不知齊逸究竟對那瘋書生說了什麼,竟激得其奮起反抗。那兩個南城捕快看似上前阻攔,實則是給那書生創造一個奪刀的機會。

 如此,銀燕薛寅出手斷其雙腿,自然就合情合理,且合法。

 大啟律例,人犯言語衝撞官員、衙役,杖三十。若發狂欲傷人,便是當堂殺了,出手的官員、衙役,無需擔負任何罪責。

 借刀殺人,又以言語暗示眾衙役不可施救。如此一來,此人之死,與他這位知府,就沒有半分干係了。

 這個局,做的漂亮!

 陳翰軒目光炯炯地看向長身而立的少年,心底暗自決定‘此子必須收為己用’。

 ps:兩章又長又大,希望各位讀者老爺看的爽快。有票的給孩子點票票,一滴都沒有的話,勞煩大家動動手指翻到最後一頁,增加點追讀數據,救救孩子。

 感謝!好人一生富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