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 收養的孩子

 

所以送人這一遭是走不通了。

 

福利院什麼的他們那個時候連聽都沒聽過,更是連路都找不到。

 

至於交給警察,最後的結果肯定也只是送人收養,別人會怎麼對待這個孩子,他們就無從得知了。

 

而且他們會撿到這個孩子,或許也是緣分和天意。

 

看著那孩子在自已懷裡小貓叫一樣的哭啼,那可憐巴巴的模樣,李鳳最終心軟了,決定把孩子留在身邊自已養。

 

既然決定要養這孩子,李鳳就沒打算在工地繼續幹了。

 

她和陳國政帶著孩子回了一趟老家,給孩子辦理了各項手續,讓這孩子成為了他們戶口本上的第一個孩子,取名叫陳安安,希望她平平安安。

 

打工的城市開銷大,李鳳回了老家之後就沒有再和陳國政外出打工,讓他一個人繼續去工地,她則留在老家帶孩子,這樣也能減少不必要的開銷。

 

畢竟他們現在有孩子要養了,其他地方能省則省,再苦也別苦了孩子。

 

一直到一年之後,收養的女孩長大了不少,能交給老人單獨帶了,李鳳便再次外出打工了,一直到她懷上了自已的孩子,才再次悄悄的回了老家。

 

那個年代計劃生育抓得嚴,被計生辦的抓到懷二胎的話,他們那至少要交一萬塊的罰款。

 

一萬塊對於他們兩口子來說是一筆很大的錢了,李鳳正發愁該怎麼解決這事,家裡老人就給她支了個招,說讓她把前頭的女兒過繼給別人,等以後風頭過了,再把孩子給認回來。

 

那年頭他們那好多人都是這樣操作的。

 

為了不想交罰款,都會去找那些家裡沒有孩子,生不出孩子的人家“合作”,把孩子的戶口轉移到他們本子上。

 

雖然明面上是過繼出去了,但其實孩子還是他們的,私底下依舊喊他們爹媽,壓根不會影響啥。

 

但李鳳考慮了很久,最後還是拒絕了。

 

女兒現在還小,把她過繼出去了她可能還不懂什麼,但是等到她之後長大一點懂事了,發現自已有兩個“爸媽”,她像是做賊一樣只能偷偷地喊他們爸媽,到時候她會怎麼想?

 

就算不會怨恨他們,心頭也肯定會有隔閡的。

 

至於自已肚子裡這個孩子,那更是不可能打掉的,畢竟這可是她和陳國政的親生骨肉。

 

前面養的女兒已經有了感情,她不捨得過繼,哪怕只是做做樣子。

而肚子裡的孩子也不可能打掉。

 

所以最後她和陳國政商量了,兩人還是咬咬牙掏出了存摺本,交了一萬塊的罰款。

 

這樣一來,兩個孩子也都能光明正大的在家裡生活了。

 

之後李鳳也順利的生下了她的第一個親生孩子,是個兒子,取名叫陳樂,和女兒陳安安的名字連起來就是安安樂樂。

 

兩個孩子相差兩歲,但因為從小就一起長大,關係很好。

 

且李鳳和陳國政在對待兩個孩子上並沒有任何偏頗,甚至偶爾還會因為陳安安大陳樂兩歲,有時會欺負他,李鳳和陳國政也只是教育她不能欺負弟弟,並不會過度的責罵。

 

至於陳安安的身世,雖然家裡人都知道,且附近的老鄰居們多少也猜到了一些,但大家都善意的沒有告訴陳安安。

 

可以說陳安安在陳家是健康快樂長大的。

 

但陳安安的學習成績從小就不好,高中讀完就出來上班了。

 

先後做了好幾份工作都不滿意,換工作比換衣服還勤快。

 

就這樣過了幾年,眼看她都二十三四了,工作也不穩定,性格更是跳脫,還經常找李鳳和陳國政要錢。

 

他們倆現在都還在工地上班,但年紀上來了,乾的活少,工資肯定少。

 

本來都該享兒女的福了,結果還要接濟女兒,哪裡還能撐得下去。

 

尤其是最讓他們感到心累的是女兒二十幾歲了,卻還是任性妄為,沒有個定性的,說了之後也不聽也不改。

 

要是再這樣下去,以後豈不是他們還要養她一輩子?

 

兒子現在還在上大學,也要生活費,他們倆是真的支撐不起了。

 

所以李鳳和陳國政商量了一下,最後決定讓女兒去相親,看看能不能找個合適的對象結婚安頓下來。

 

很多人沒結婚之前還跟小孩一樣,但是結了婚有了自已的家庭,就能瞬間成長。

 

他們年輕的時候就是這樣,結了婚之後責任感就培養出來了。

 

雖然說是給女兒找對象,但他們也提前和她知會過,並不是突然一個電話就通知她讓她去相親。

 

女兒接到電話的時候雖然有些不滿,但最終還是決定去看看。

 

結果這一看完,直接氣得給他們打了一通電話,說給她介紹的什麼人,是不是就因為她不是他們的親生女兒,就隨便找個人糊弄她,噁心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