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秋月 作品

800 第一次陪妮可逛街


 800

 第一次陪妮可逛街

 關於王毅起訴史密斯這件事,史密斯總共諮詢了五個律師,結果有兩個律師一聽就跑路了。

 因為他們在瞭解的事情經過之後,覺得這官司史密斯的勝算真心不大。

 還有兩個律師看在錢的份兒上本來是打算挑戰一下的,畢竟史密斯答應他們,如果打贏了的話,律師費會多付他們50%。

 不過當他們聽到王毅請的律師是最近在美國名聲大噪的那個華人律師羅翔之後,兩人頓時也打了退堂鼓。

 開什麼玩笑?

 打了一場官司,把對面的差不多全送進去了,連中立的聽審團都要賠錢。

 甚至連敲錘的都差點送進去。

 這樣的狠人,誰敢跟他過招?

 最主要的是,史密斯黑王毅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對王毅的名譽造成損害也是客觀存在的事實。

 這本來就很難打贏。

 更何況這些律師們都不家一點私心。

 說實話,在如今的美國律師界,哪一個是一乾二淨,清清白白的。

 都有著這樣那樣的汙點。

 萬一被挖出來,他們不也得進去。

 退一萬步來講,即便他們身上是清清白白的,他們也沒有任何把握能打贏那個律師。

 因為通過分析上一次的案例,他們發現這個律師非常善於抓住對方的微小漏洞來一擊致命。

 而且非常非常善於玩文字和語言。

 比如說他曾經在網上講課,舉過一個案例。

 張三開車把人給撞了,把人移到偏僻的地方,然後逃走。

 過了幾個小時,傷者因流血過多而死。

 檢察機關以故意殺人罪起訴。

 他來做張三的辯護律師的話,他會先問檢察官:“死亡報告上只說死了,沒說死亡時間。那麼就有三種可能。第一受害者是當時就死了;第二受害者是過了一會兒才死的,那就意味著就算送到醫院也救不活了;第三種,受害者過了很長時間才死的。”

 這三種死亡時間對於本案的最終判決有著巨大的影響。

 如果是前兩種的話,那麼被告人頂多只是肇事逃逸。

 如果是第三種的話,那麼被告人就是謀殺。

 他問了檢察官一個問題:“你選第幾種?”

 檢察官很堅決:“第三種。”

 羅翔卻接著說道:“很遺憾,根據法律,有疑問要做有利於行為人的推定,所以我們頂多只能認為他撞死人之後逃走。這連肇事逃逸緻人死亡都算不上。最多就是普通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