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章 接風洗塵
還好秦修文繼承了原身的筆跡,雖然之前沒有接觸過毛筆字,但是自己關在書房苦練了幾日後,有原身留下來的肢體習慣,居然寫出來的字和原身不差分毫。
秦修文謹慎,那些練習的筆墨都被他暗地裡燒掉了,不敢留出絲毫破綻被人抓到。
秦修文在現代的時候沒有練習過毛筆字,他從小是個孤兒,能夠吃飽飯念上書已經不錯了,那時候毛筆字這種的都是要上校外興趣班的,他吃飽穿暖尚且困難,哪裡有錢去報班?
不過秦修文是個非常刻苦之人,硬筆字寫的很好,工整有力,雖然沒有名師指點,但是寫出來的字就像打印機打出來的一般,一個個一般大小,所有看過秦修文上學時期試卷的老師,沒有一個不誇的。
原身則是為了考取科舉,必須寫好一手毛筆字,同樣是孤兒出身,同樣家貧,也同樣毅力驚人,靠著臨帖,一手館閣體寫的筆風勁道,字字如刻,後來中了進士後也沒荒廢,又研習顏體,雖然尚且比不上大家,但是也算很拿得出手了。
其實很多時候,秦修文覺得自己和這個時代的原身許多思想習慣、行為方式上很一致,就連長相也一般無二,他自己忍不住想,這是不是就是平行空間的自己,而原身則是穿越到了現代自己的身體裡?
無人可以給他答案,多想無意,秦修文鋪開宣紙,季方和狗腿地幫他在旁邊磨墨。
只見秦修文揮毫而作,寫下了一句詩:
莫愁前路無知己,
天下誰人不識君。(注1)
筆力強勁雄厚,結構方正茂盛,墨跡未乾,卻讓人有一種馬上裱好,珍藏起來的衝動。
季方和不是沒有見過秦修文的字,反而他是非常熟悉這字的,但是看過這幅作品後,又覺得他家大人的字又上了一層樓。
不是說字體又變得多麼美觀了,而是字意上少了一分拘謹晦澀,多了一分通達和自信之感。
再定睛去看這十四個字,季方和忍不住拍手笑了。
“好字,好句!”
若是那葛大人初一見到這兩句話,定然是認為自家大人諂媚於他,想要做其知己,抬高於他,覺得“無人不識君”。
如今葛大人風頭正盛,拿到這幅字,不說表面上如何,心裡肯定是有些得意的。
待到葛大人被調離中樞,貶謫地方,再去看這幅字,想必屆時會另有一番滋味。
畢竟那後面兩句,可就是:六翮飄颻私自憐,一離京洛十餘年。
等到那時,再想起今日種種,會不會背後一身冷汗?又會如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