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升堂斷案
可別聽著名字感覺不值錢,焦布也稱蕉布,是用芭蕉的植物莖絲混紡蠶絲做成線再紡織成布匹,期間的繁瑣步驟和所耗人力難以想象,一度是作為貢品進貢到皇室的。再加上這種布匹夏日穿異常涼爽不悶熱,穿上後姿態又非常風雅,十分受文人雅士追捧,一匹布賣出幾十兩的高價也算平常。
趙秀才名喚趙啟鳴,雖然此刻秦修文不便過多用腦去翻找原身的記憶,但是這個名字很熟悉,加上對方有秀才功名,說話口音又是本地口音,那就說明此人必是新鄉縣本地人;而那王秀才名喚王義流,對這個名字秦修文全然陌生,應當不是自己治下之人。
所以明明看訴訟的狀紙言之鑿鑿,王秀才也應該是站理的一方,可是到了
堂前,卻是趙秀才表現的更加倨傲、咄咄逼人,絲毫不見其有任何心虛擔憂之色——這是強龍壓不過地頭蛇啊!
趙秀才有錢又有勢,年紀輕輕得了秀才功名,前途一片大好,如何能怕一個不知道從哪個犄角旮旯裡冒出來的窮酸秀才?
所以待得承發房書吏說明了案情經過後,秦修文肅著臉詢問趙秀才:“趙秀才,王秀才告你調戲良家婦女、尋釁滋事一案,你可有何辯駁?”
趙秀才對著秦修文行了一禮,心下卻是酸的很:這秦縣令比他還要小几歲,倒是命不錯,早早就中了進士,如今都已經官居七品了,自己不知道何時才能撈到一個官來做做?不過心裡如何想,面上倒是不顯,依舊恭敬道:“學生自然是不認可這份訴狀的,麗娘賣身葬父,孝感動天,學生憐她一片孝女之心,準備出銀兩替她安葬父親,有何不可?偏偏這位王秀才不知道操著哪門子閒心,跳出來對我指手畫腳,還將學生的銀子踩在腳下,端是好大的威風!學生沒有告他,他倒反過來咬學生一口,還請大人為學生做主!”
趙秀才一口一個“學生”,若是在秦修文的監考下,通過縣試,倒是可以套近乎稱一句“座師”,但其實他早個幾年就有了秀才功名,並不是秦修文在新鄉縣擔任父母官時獲得的功名,故而兩人其實根本算不上有師徒名分。
不過秦修文也沒糾正,只是將目光又放在了王秀才身上。
王秀才顯然被趙秀才的厚顏無恥給震到了,目光如電,狠狠瞪了王秀才一眼,才對著秦修文道:“大人容稟,此人浪言淫語輕薄對方,對方不從還要言語脅迫調戲,我挺身而出,力勸對方,未曾想此人還出言不遜,甚至對我大打出手!敢問大人,這樣的人置《大明律》於何地?置聖人教訓於何地?還請大人秉公執法、還那女子一個清白,也還世人一個公道!”
事情的是非曲直秦修文其實已經心中有了點腹稿,那位趙秀才固然油滑可惡,可是王秀才也不是省油的燈,你聽聽他說的字字句句,若是他處置的稍有偏頗,是不是就要給他扣下“不秉公執法”、“愧對世人”的一個大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