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藍 作品

第2章 她需要一個容身之所,並不是需要一個丈夫


上輩子,她媽給她找的好親事,她也是高高興興的嫁了過去,誰知道秦家就是驢糞蛋子表面光。
 秦父身體不好,長年吃藥,藥錢就不知道花多少。
 秦家是秦母和秦家老大秦漢做主,秦陽的工資根本到不了她手上。
 秦漢是個主意大的,有些時候秦母都聽他的。
 她那個丈夫秦陽,就是個沒有感情的工作機器,性子冷漠不會體貼人,結婚當晚倆人都沒圓房,第二天就回了單位。
 一年回不了兩趟家,結婚那麼多年,就沒見他笑過,每次見面都是一張棺材臉。
 她在那個家整天被大嫂針鋒相對,根本沒人在意,受盡了窩囊氣。
 這哪裡是嫁人?守活寡不說,嫁過去就是給秦家當使喚丫頭的。
 半年後更是帶回來一個什麼同事的兒子,她還是個黃花大閨女就要給別的孩子當後媽,秦陽還為了那個孩子都不要自己的孩子。
 那個孩子也是個白眼狼,害秦陽和她離婚,害她名聲掃地。
 家裡人看不上的李光遠卻是個有遠見的,結婚後沒多久就做了生意,而且越做越大。
 上輩子她官太太沒當上,林初夏卻當上富太太了,住著小洋樓,開著小汽車,穿著最時髦的衣服,比那些官太太還要風光。
 她重生回來,可不是走一遍老路再跳一次火坑的,富太太的日子也該她林家怡享受享受了。
 說完又想到什麼,“媽,彩禮錢你得多給我點兒。”
 “行,八十塊都讓你拿走。”林母就沒打算要大女兒彩禮錢。
 林家怡卻不滿意,“八十哪行,您給我湊兩百吧,”以後李光遠做生意得要本錢,要不是知道她媽是個只進不出的主,她更想把秦家那三百塊錢都要走。
 果然,林母皺起眉,“你小弟也大了,我手裡的錢還得留著給你小弟娶媳婦。”
 “小弟才十五,您先把錢給我,等小弟結婚時沒準光遠就發達了,到時候我們出錢給小弟娶媳婦……”
 林初夏躺在床上,老房子不隔音,隱約聽到那邊的聲音,心裡卻是一片寧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