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升遷的機會
哦,對了,還有一個沒出生的。
當然了,在這個年代女孩子絕大多數十四歲就開始嫁人了,他等得起。但他沒有門路啊,還有皇帝對四王八公一脈的態度不明。
李虎現在還只是一個小蝦米,經不起任何暴風雨。
不過,他的晉升機會快要來了。
“大人。”張成的聲音在他耳邊輕聲響起。
李虎回過神來:“嗯。”轉身望向他,“有消息了?”
張成先瞟了一眼正在訓練的王大牛等人,這才低聲說道:“東西有下落了,在大相國寺邊上。”
李虎吃了一驚:“沒搞錯?”
張成點了點頭。
李虎沉默了,張成所說的東西其實是人,是被拐賣的孩童。
這一切還都要從孫千總身上說起,當得知他身上有著步軍統領衙門那邊的差事之後,李虎就留意了。經過李虎的跟蹤觀察記錄與分析,發現這孫子根本不是辦差,而是打著辦差的幌子與江湖幫派勾結,做著拐賣孩童的買賣。
自前明起,拐賣孩童就逐漸演化成為“採生折割”,即主動將孩童致殘,以博取百姓同情心,進行乞討。
《明律》,凡採生折割人者,凌遲處死,財產斷付死者之家。販賣人口者,皆杖一百,流放三千里。
大順立國之後,律法基本照搬前明,後來發現情況越來越嚴重,便制定了更加嚴謹且嚴苛的律法。
《大順律》,但凡誘拐婦女或孩童的,不論你是賣了換錢、還是賣給別人當媳婦兒子、甚至是拐過來還沒來得及賣的,統統絞刑;如果對柺子知情不報,不論是什麼原因,統統流放三千里,終生不得返回。
甚至在太上皇年間又增添了“連坐法”,一人犯罪全家遭殃。
並且,如果當地官府知情,但不處理,或者盤查、追捕人販子不力,一樣處刑。
可惜,儘管朝廷對拐賣孩童有著嚴苛的刑法,但是卻始終沒能夠斷絕這一罪惡行為的發生,究其根源,還是一個“利”字在作祟。
這些人都是團伙作案,並建立固定的黑窩點,其行為令人髮指。
長相好的賣到遠方,蠢笨的賣不出去或是不好賣的,就直接殺掉,因為“採生折割”容易招來官府的注意。
聽張成說,那些長相好的女童一般都會被賣到南方。
大順朝立國不過百餘年,官員貪腐已成為常態,甚至擺到了明面上。全國各地秦樓楚館中的絕大多數女子從何而來,大家心知肚明,沒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