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步布 作品
第四十三章分錢
平時的雞鴨魚什麼的,更是隻需要十多塊錢,一百塊錢的紙幣在農村真的沒什麼必要。
“好看啊?”王啟華對弟弟笑道:“感覺好看那就認真讀書,等讀了大學,賺錢就能輕鬆很多了。”
“那你初中畢業,也比很多人賺錢厲害啊!”王啟超說道。
“靠運氣賺錢,哪有靠本事兒賺錢長久,讀了大學分配個好工作,不但能賺錢,還有各種好福利,生老病死都有國家管,還受人尊敬。
我賺再多錢,頂多也就是個個體戶,你要是能讀大學,那就是領導,再厲害的個體戶見到領導,那都得點頭哈腰,不然就得挨領導收拾!”王啟華感嘆道。
而且權和錢並不分家,有錢想要權很難,而有了權再想要錢卻很容易。
錢不是萬能的,這句話在國外不一定正確,在國內絕對沒錯,再有錢許多事情卻不一定能辦好,甚至錢太多了,說不定還是禍患。
王啟華把桌子上的錢分成了四分,自己先拿了一千塊錢,這是他出去的車費,不單單是自己和刁建華、古愛國的火車票,還有老家到重慶,廣州到東莞這兩段路的所有人的車費錢。
火車費讓大家自理,可汽車費、過河費這些小錢,王啟華總得給人家付了才行。
另外一千塊錢,王啟華交給了母親,“這錢你存著,以備不時之需,以後我每年都會給你們一筆錢,你們留著自己花也行,給妹妹置辦嫁妝,給弟弟結婚用也行,都隨你們,反正先存起來吧,嗯,或者不存銀行,拿去買黃金放著也行。”
另外兩千塊錢王啟華交給了王啟芸,“這錢你拿著,作為家裡平時的開支,以後家裡每天都要吃肉,或者雞鴨魚什麼的也行,反正就是要吃好一點。
買衣服鞋子什麼的也從這裡面出,另外以後家裡農忙的時候記得請人,你要讀書,小超年紀又不大,同樣也要讀書,爸媽身體又不好,家裡的活兒就多請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