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編 作品

第11章 夢想成就

 第二天,楊小凡代表編輯部,結算了張旭《弟弟來了》和《牧馬人》的稿費。

 兩本小說都是短篇,一共4.2萬字,編輯部直接按照資深作家千字5元給他結算。

 張旭得到了210元稿費,這是張旭來到這個年代第一次拿到這麼多錢,心中不免有些激動。

 加上第一篇稿費41.5元,不到兩個月時間,他賺到了251.元。

 對他們家來說,已經算是一筆鉅款。

 他弟弟張遠每個月工資才18元學徒工資,三年轉正後才能拿24元。

 現在他一次就賺到張遠一年的收入。

 完成《牧馬人》終稿,張旭終於可以安心在家休息一下。

 洪巖編輯部的編輯則要繼續完善後續工作,一直到最終刊印發行。

 手裡有了錢,張旭第一時間去消費。

 在百貨商店,給家裡一人買了一雙涼鞋,花了12.5元,兩包餅乾和二桶奶粉,花了11元。

 在信託商店,花了30元買了只二手的山城手錶。

 在黑市買了十斤五花肉,花了15元錢。

 當張旭提著這塊肥肉有三指厚的豬肉,抱著一包東西回到家時,楊紅梅都驚呆了!

 “小旭,你怎麼提這麼大塊肉,還買這麼多東西?”

 “媽,我今天得了一筆稿費,慶賀一下嘛。”

 張旭笑呵呵的把豬肉遞給母親,又把其他東西放在八仙桌上。

 楊紅梅嗔怪道:“有多少稿費,你這麼花錢,不過了啊!”

 “210元。”

 “這麼多?”

 “以後還會更多的,咱們家的生活的會越過越好的!”

 “自從你爸走了以後,咱家很久沒有像這樣吃肉了......。”

 楊紅梅眼圈發紅,怕眼淚掉下來,連忙藉口處理豬肉,出了屋子。

 等張媛回家發現竟然有新涼鞋,高興的哇哇直叫。

 “大哥,這涼鞋真好看嗎。”

 張媛迫不及待的換上新涼,站在那左看看,右看看,怎麼都看不夠。

 ......

 隔天中午,張旭在家裡陪著楊紅梅聊天。

 “張旭,張旭!”

 一陣焦急的喊聲刺破午間的寧靜,在家屬樓裡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