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明元同盟條約
一億不知豬肉的反賊,足夠把漢人的血都吸乾。
等到有了十億不吃豬肉的反賊,漢人就得原地滅絕,他們可以宣稱自己才是中國自古以來的主人!
難道要讓崇禎皇帝將漢人的江山拱手相讓嗎?
如果說,滿清是要剝削和壓迫漢人,不吃豬肉的反賊,就是要物理上滅絕漢人了、
同治年間,以白彥虎之流的不吃豬肉叛賊,企圖在西北地區建立一個沒有漢人國家,他們甚至幾乎成功了!
只要這些反賊一天不被處理乾淨,崇禎皇帝就一天吃不下飯,睡不著覺!
在這種情況下,傻乎乎乾死林丹汗,把漢人的國力投入到暫時沒法控制的草原,坐視不吃豬肉的反賊壯大,奪走漢人的生存空間,基本上就是在事實上逼著漢人的子孫去死了。
故而在崇禎皇帝看來,蒙古問題是有解的,只要林丹汗和他籤條約就行了,而西北反賊,必須是車輪放平的!
所以崇禎皇帝一笑,將一份條約遞了過去:“林丹汗,朕已經說過了,河套,或者戰爭,現在你打輸了,就得把漢人的地盤還回來,而且必須加入和大明的同盟。
當然,還有一些其他的條款。
只要你把這個《明元同盟條約》簽訂了,朕就支持你繼續當蒙古的大汗!
你,還有其他被俘虜的蒙古人,朕都可以放回去!”
林丹汗接過崇禎皇帝的《明元同盟條約》一看,頓時氣的差點吐血。
第一條:大元需要歸還包括河套在內的所有漢人故土,並放歸所有被俘的漢人。
第二條:大元需要向大明稱臣,並且要加入和大明的經濟同盟,軍事同盟,接受明軍的指揮,不服從的部落就地處決。
第三條:立刻廢除所有的蒙古文字和蒙古語言,全面推行漢字,抗議或者表面一套,背地一套的部落全部就地處決。
第四條:所有的蒙古人立刻開始全面漢化,並接受崇禎皇帝的檢查,所有不服從的部落全部處決。
第五條:大元必須以正常價格向大明提供大量的羊毛和其他大明所需物資,拒絕的部落直接處決。
......
可以說,戰前崇禎皇帝只想要河套地區,可現在他打輸了,崇禎皇帝要的東西就多了。
只要這個條約簽訂了,大元完全就淪為了大明的傀儡,並且開始逐步進入被大明吞併的階段。
林丹汗咬了咬牙,在這種條約面前,很難做出抉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