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泓瀚 作品

第三百四十七章 荼蘼5

“在以往我們偵辦的案件中,通過割斷動脈行兇的,一般都是集中在頸部大動脈,因為從行兇者的角度出發,頸部容易下手,也最致命,基本不會有兇手在殺人的時候會在受害人手腕的動脈做文章,除非是偽裝自殺,或者真的自殺。”馬建國補充道。

“另外一點,就是冰凍屍體。”凌風繼續說道,“按說既然清洗過屍體,已經破壞了屍體上有可能留下的證據,為什麼不盡快棄屍,反而還要多此一舉再將屍體冰凍,難道是為了誤導死亡時間?但如果為了誤導死亡時間,倒不如把棄屍地點選在更偏僻的地方不是更安全,反而扔在了容易讓人發現的地方。現在嫌疑人所呈現出的行為完全都是自相矛盾的,這其中應該有什麼特別的含義。”

隨著凌風提出的這兩處疑點,偵查員們陷入了沉思,不得不說,這兩處看似不起眼的細節的確存在矛盾,雖然暫時還不清楚這兩個疑點是否會左右案件偵查的走向,但如果能找到答案,至少可以弄清楚嫌疑人在行兇時的心理,分析出他的動機或許就能找到突破口。

“注射高濃度的安眠藥,然後割了三處動脈,這完全就像是在給死者放血。”一名偵查員打破了沉默。

“可是為什麼要用這種方法殺人呢?難道真的是某個和死者曾經交往過的異性知道了死者‘腳踩多條船’的事,心裡氣不過,鑽了牛角尖,用這種極端的方法殺人洩憤?”

“因愛生恨,這應該是目前最合理的動機,但是這種動機卻又和行兇手法存在矛盾。依死者的情況看,表面上是談戀愛,最終感情不和分手,但嚴格來說,她的確存在欺騙感情的行為,但如果被騙的異性為此殺人,一般的情況應該是先找死者當面理論,繼而雙方產生爭執,然後衝動殺人,但是從死者失蹤當晚的監控,我們可以清楚看到嫌疑人和死者之間並沒有任何交流,當然,他們也有可能之前就談過,最終不歡而散,嫌疑人氣不過,於是決定行兇,但這種情況下,多數都是直接對死者造成致命傷害,不太可能出現我們在監控中看到的情況,以及死因。當然,還有另一種假設,嫌疑人想先綁走死者,然後再和死者好好談談,可是從其襲擊死者的行為就能預料到最終結果肯定是談崩了,之後嫌疑人在情緒失控的情況下殺人,但即便如此,也應該不太可能出現這種奇怪的行兇手法。”

“是啊,衝動殺人,有誰會刻意準備手術刀,普通的刀具足夠了,這種情況並不像是衝動殺人,更像是有預謀的殺人,但是死者除了感情存在問題,暫時還沒有查到其它方面的問題。”

偵查員們的大腦都在高速運轉,當人在專注於一件事時,反而會暫時忘記身體的疲憊。

“死者身上太‘乾淨’了,也是個問題。”馬建國點燃一支菸,“如果我是兇手,因為死者欺騙了我的感情而產生了殺機,那肯定是已經到了惱羞成怒的地步,在這種心理作用下,不可能不發洩心中的憤怒,尤其是在死者已經失去了反抗能力,如果真要洩憤,只是割了三處動脈就夠了嗎?死者的身上沒有任何傷痕,這難道就算洩憤了?似乎並不符合洩憤的行為邏輯嘛。但實際情況卻是,死者身上除了頭部,以及三處致命的傷口外,再無其它傷痕,這完全不符合一個因愛生恨,繼而演變成殺人的兇手的作案風格,即使兇手覺得殺了死者已經是一種發洩,但是在行兇的時候,他應該還是處於衝動和憤怒的情緒之中,在這種情況下,一般人是很難控住自己的行為的,除非兇手是一個非常冷靜且冷血的變態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