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A面和B面17
“難道當年王寶才家中的那場火不是鄭慧放的,而是劉軍放的?因為鄭慧懷上了劉軍的孩子,她想以此為籌碼,要挾劉軍和李萍離婚,而劉軍壓根就不想和李萍離婚,所以放火殺人,事後劉軍擔心東窗事發,於是就潛逃出村躲藏了起來。”凌風自語道。
表面來看,這樣的解釋似乎合情合理,可是卻又有些不合邏輯之處。劉軍和鄭慧之間的關係李萍早就清楚,就算鄭慧懷了孕,劉軍也沒必要擔心他和鄭慧之間的關係曝光影響到他和李萍的夫妻關係,他完全可以給鄭慧一筆錢,讓她把孩子打掉。而且劉軍從小就受到鄭慧一家人的照顧,這一點李萍也提到過,劉軍雖然橫行村裡,但對鄭慧一家人卻非常的尊重,任何事只要他們家一開口,劉軍都是能幫就幫,在這村子裡,劉軍唯一不惹的就是鄭慧一家,像劉軍這樣的人,雖然惡,但卻很講義氣,也明白知恩圖報的道理,他不可能為了隱瞞和鄭慧情人的關係,放火殺死自己的恩人。
還有一點,李萍曾提到過,劉軍曾揚言要教訓王寶才兄弟,如果他放火是為了教訓他們的話,也應該不可能連累到鄭慧母子才對,而事實卻是鄭慧和兒子鄭鵬也都在火災中遇難了。而且如果火真是劉軍放的,那麼在事後為什麼王寶才不把劉軍供出來,是他怕劉軍報復不敢說?還是另有隱情呢?
還有就是劉軍的行為也非常的反常,無論他對李萍的感情是真是假,出了這麼大的事卻一聲不吭就失了蹤,完全不合情理,至少他可以在放火的當晚回家交代一聲再出逃。就算他一聲不吭的逃出了村,事後也可以託人回村打探一下風聲,王寶才並沒有舉報他的罪行,而且王家村的人也都認為火是鄭慧由於嫉妒王寶才兄弟考上了大學一怒之下而放的,那麼劉軍就更沒有理由要放棄眼下所擁有的一切而潛逃。他曾經坐過牢,而且在村子裡橫行霸道,完全不像膽子這麼小的人。更何況最不合理的一點就是他的銀行存摺在失蹤後再也沒有使用過,裡面的錢也分文沒少,李萍說過,劉軍一直都帶著存摺在身上,如果他真的潛逃了,不可能不把錢取出來帶在身上才對,是因為怕取錢暴露了自己的行蹤?還是別的什麼原因?
一時間,凌風也理不出個頭緒,他緊接著又將目光轉移到了王寶才和受害人的關係圖上。
三名受害女性到目前為止唯一的共通點就是“打胎”這件事,然而雖然都和打胎扯上了關係,但是第三名受害人李豔卻並沒有真正打過胎,她只是以朋友的身份陪同第二名受害人肖紅紅去醫院打胎,按理來說她應該不可能成為兇手的目標才對,可實際上她卻遇害了,這其中到底存在什麼問題呢?難道兇手認為李豔陪肖紅紅去醫院打胎是一種“助紂為虐”的行為,所以才要殺了她以示懲罰?
還有一點,如果王寶才真的是由於幼年時的心理創傷導致心理畸形,從而促使他行兇殺人,那麼也應該是仇恨類似鄭慧的女性才對,可是鄭慧到底有沒有懷孕打胎根本就無從查證,而且三名受害的女性也沒有一個與鄭慧有相似之處,那麼,為什麼王寶才會對她們這些曾到醫院打胎的女性心存恨意,以至於產生了殺機呢?
盯著眼前的白板,看著上面自己畫下的人物關係圖,面對出現的一連串讓人費解的疑問,凌風閉上眼,眉頭緊鎖,陷入了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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