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泓瀚 作品

第二十八章 A面和B面8


二追根溯源

通過調查,警方很快查清了死者身份,死者李豔,25歲,房產中介業務員,有名男朋友,並且已經到了談論婚嫁的程度。無論身份還是背景,李豔都和之前遇害的死者胡菁毫無任何的關係。

而在驗屍結果上,死者遇害的時間為當晚的11—12點之間,而兩名死者遇害的手法完全相同,死因是頸部大動脈被割斷,失血過多而亡,死者的頭部有被硬物敲擊留下的傷口,以傷口的形狀分析,應該是錘子敲擊造成的,從傷口形成的角度以及力度來分析,行兇者的身高比死者高,而且力量大,是男性的可能性比較大。另外在死者的口腔內發現了一些普通的纖維組織,經過比對,和之前遇害的死者胡菁口腔內發現的纖維組織並不相同,但在這些纖維組織中以及死者的口腔內,同樣發現了些許腐爛食物的殘渣。在死者的手腳上也同樣發現了曾被捆綁過的痕跡,死者身上多達40處的刀傷均為死後造成的,所有的傷口都和胡菁身上的傷口系同一把兇器造成的。死者的下身同樣被潑了硫酸,但沒有發現被性侵犯過的痕跡。屍體有被搬動過的跡象,而且對屍體周圍的泥土進行的檢驗,從中並未發現血跡的反應,由此可以肯定,爛尾樓的陳屍處並非第一案發現場。

凌風仔細翻看了李豔的驗屍報告,之後又拿來胡菁的驗屍報告,將二者進行了比較後,從中發現了兩個問題:第一,胡菁的體內有發現安眠藥的成份,而李豔卻沒有,但她的頭部有被硬物敲擊的傷口;第二,胡菁遇害前曾打過胎,而李豔卻沒有。

第一個問題倒還好解釋,胡菁是王寶才的學生,他如果把胡菁帶回家,再誘騙胡菁吃下或喝下摻有安眠藥的食物或水,然後乘其失去反抗能力之後再加以殺害。而李豔畢竟和王寶才沒有任何的關係,要想讓她失去反抗能力最好的辦法肯定是將其打暈。至於第二個問題,凌風一時間也想不出個所以然來。

“有找死者的男友瞭解過情況嗎?”凌風向偵察員詢問道。

“已經找過了,死者的男友聽聞噩耗,當場嚇昏了。之後根據他的敘述,死者李豔在遇害前是和他在一起的,當天是他們相識兩週年紀念日,晚上他們在一起吃過飯後,便約了朋友去唱卡拉ok,之後大約在10點左右,死者接了個電話,說是有名早上到公司看房源的顧客把東西落在了公司,要她回去一趟幫忙拿一下,原本他打算送死者去的,但是死者說讓他陪朋友玩,自己很快就回來,然後就打車走了,之後兩人就再沒有聯繫了,他曾多次打死者的電話,但始終無人接聽。”

“那白天呢?死者的行蹤有查過嗎?”

“死者是房產中介公司的業務員,白天的時間都是以接待前來看房源的顧客為主,行蹤並不複雜,期間有外出過幾次帶顧客去看房,剩餘時間都在公司內。”

“馬上查清當天死者接待過的顧客身份,無論是在公司內的,還是外出看房源的,還有,查清當晚打給死者的電話,看能不能通過這個電話查到線索。”凌風頓了頓,繼續說道:“還有,派人24小時盯住王寶才。”

“凌隊,你認為王寶才是兇手?”

“兩起兇案兇手的犯案手法完全一樣,胡菁遇害案中,王寶才是頭號嫌疑人,雖然最後由於證據不足放了他,但不等於他就真的是清白的。更何況他才被釋放沒多久,現在又發生了李豔遇害的案子,以我對他的瞭解,絕對有理由相信他和這起案件有關。另外,查查兩名死者,看能不能找出共通點,兇手選擇她們下手,一定存在某種理由。”

偵察員離開後,凌風再一次翻開了王寶才的資料,他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要重新調查王寶才,以求從中找出案件的突破口,因為對於王寶才的懷疑他由始至終都沒有改變過,只是苦於沒有找到實質的證據,所以只能眼睜睜的看著他暫時逍遙法外。

不過王寶才的資料的確非常的簡單,單從這些資料上根本看不出任何的問題。

王寶才,40歲,市d高中生物老師,這些資料之前凌風就已經很清楚了,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他更在意的是王寶才在當老師之前的資料,從死者身上的傷痕來看,如果王寶才真的是兇手,那麼他的心理明顯存在問題,因為但凡一個精神正常的人,是不可能把屍體毀壞成那樣的慘狀,從毀屍這一點來看,其中必定存在什麼隱情,而這個隱情和他的人生經歷應該有一定的關係,如果能找出是什麼原因導致王寶才產生殺機以及毀屍的,那無疑對破案有極大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