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雙奇 作品

第92章 是什麼《兒童保護法》《勞動法》

 “那要是有這樣情況,你意思是?” 

 聽到他這麼一解釋,麥救濟彷彿鬆了一口氣。 

 “就得要挪出點資金來,解決這些人的困難。像當年上面,對你的情況一樣。” 

 “這個好。” 

 “我是說,這樣的體會,你一定會比我,更加要深刻。所以我想這工作,就讓你兼顧一下。至於經濟上的補助,辛苦費不會少了你的。行不行?” 

 “那我廠長的工作,怎麼辦?” 

 “要你去兼顧點事。” 

 “兼顧?” 

 “未必然就兼顧一下,也不行麼?人家殺個雞婆,都還可以整理個三吃上桌子來呢。” 

 “行是行。” 

 “不光是行。還有,也要兼顧孩子們的情況。” 

 “又還有什麼名堂?” 

 “看還有沒有這種情況:就上學年齡,就是天上打雷,地上漲水,只要是適齡孩子,一定都要去上學。注意這事情,對區裡來說,那是一個孩子,上學也不能少的。” 

 “這種情況不少。” 

 “怎麼會多。” 

 “我們自己的孩子,並不多。” 

 “哪裡還有孩子?” 

 “莫廠長弄來的,可多呢。” 

 “有種事。” 

 “好多打工仔,打工妹,帶來了弟弟妹妹,他都幫收了,在廠裡呢。” 

 “他有這麼善良嗎?” 

 “資本家,善良個屁,一箭三雕。” 

 “哪麼個說法。” 

 “打工的姐姐哥哥,能安心打工。父母一同在,孩子也有工資發。小弟弟小妹妹有工作,工資還便宜。” 

 “有道理。資本家聰明過人。我們這樣安排。” 

 “你有高招。” 

 “全部調查清楚。統一安排到學校裡,這邊上班,半工半讀去。” 

 “這樣處理,行嗎?” 

 “有什麼不行。我要告訴你的是,這可不是我一個人,搖了腦袋,就有的想法。包括小孩子不能進廠打工,這是有法律條款的。記得該是什麼《兒童保護法》,什麼《勞動法》。” 

 “有嗎?” 

 “哪天還要組織大家,學一學這些法。一定不能在不知不覺裡,犯下了這條那條法。你說,是不是?” 

 “那也不能,總是讓你一個人去掏錢。據說以前在學校,你就為孩子們能夠順利上學,掏了好多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