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雙奇 作品

第7章 給我一頂有顏色帽子戴

 “好老婆,明白告訴你。若是以前,你早見不到我,有好幾回了。現在真的,我是再也不想走。要窮,就窮到這裡,算數。反正我是偷得到狗。有了好狗肉吃,就餓不死我。既然餓不死,就餓不死我好老婆。” 

 麥妙娟倒不聽他給自己灌米湯,一本正經地還在說: 

 “一個大男人,天天靠著偷人家東西,填自己肚皮,還說養活老婆。虧得還有臉,能說得出口來。” 

 聽到老婆這話,阿洪舔了舔舌頭,嬉皮笑臉: 

 “這回我是偷了人家的狗?那你哪一回,不是扯著狗骨頭,吃的那口水,流得有尺把長?” 

 ““還有吃嗎?” 

 “我的個天老爺,才吃了好幾天飽的。拉屎打屁,都聞得到狗肉香。又想要吃?那好,明天晚上,就單單為了親愛的老婆大人,再辛苦一趟吧。” 

 麥妙娟看他還一臉麻木不仁,嘆了口氣: 

 “我說老是這樣,一說到偷人家東西,就來了精神。那是不得長久的。要是讓看到逮了,還真會有大麻煩。要想過上好日子,就是得要靠自己去努力做。想起什麼好主意,做出來了,吃得飽了,那才行。” 

 “你以為那個不知,要想起主意,去做點什麼?可你敢自己去做?我就是眼睛看著,手上幹著,左做右做,都做不了,才去偷人家的狗。有這麼多人,哪個不想去做點什麼?哪個不想去做?就是實在做不了,才要離開自己墓地,往外去闖。你以為他們,是瘋子哈寶?就是喜歡,要離開自己祖墳山?” 

 “以前,上面抓得那麼兇,你人膽子,卻是比那天,都還要大。要不然,我怎麼會認識,你北佬?” 

 “好漢莫提當年勇。你曉得,在那時,我是人一個,卵一根。逃得了就逃。逃不掉,就讓他們,來抓我現行好了。現在情況,和以前大不同。以前我在老家,一年到頭,是個連蕨巴葛根野菜,都只能吃個六七成飽。一餐飯放幾顆米,還要切上南瓜,紅苕,豆角,才能填飽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