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二爺 作品
第1104章 處置和問責!
“縣公安局消防科落實責任不到位,對於春節期間消防隱患排查不到位,在此我這個局長要承擔責任,後續也會問責消防科的同志。”
“消防大隊存在安全排查疏忽,對消防器材檢查和落實不到位,監管不嚴,動作力度不大等問題,同樣存在收錢行為。”
“這些就是我們公安局的同志進行多人口述所瞭解到的情況。”
蔣虎說了一堆,實際上就是說導致事故直接原因的人和單位,這個鞭炮倉庫爆炸案所有該承認責任的因素,都在他的發言彙報裡面。
鞭炮廠生產和儲存不規範,是本次爆炸案的根本原因。
倉庫管理員存在懶惰省事的行為和心理,是造成事故發生的必然因素。
政府多個部門工作疏忽,檢查不細緻,監督管理敷衍,存在收錢行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先決原因。
居民燃放不規範,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也就是說,鞭炮廠和政府相關部門要對事故要負市場責任,行政責任。
而倉庫管理員和居民要對這起事故負刑事責任。
“對於蔣局長所說明的問題,你們服不服?認不認?”
楊東看向其他人,沉聲問道。
尤其是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安局消防科,消防大隊,政府消防辦,這些需要負責的幹部。
他們坐在第二排,以為低頭不吭聲,就沒事了。
實際上造成昨天事故的原因,就在於他們。
楊東看到他們一個個蜷縮著腦袋,生怕被問責,但是該問責必須問責。
“我不找你們這些蝦兵蟹將,我直接找管你們的主管領導。”
楊東沉聲開口,直接把目光放在蔣虎,田宏偉,朱震川,蔡李龍四個人身上。
“公安局,我給你們三天的時間,必須問責到位,該停職的停職,該抓的抓,該送紀委駐辦組的送過去,蔣虎同志,你是公安局長,這件事做不到,你停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