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二爺 作品

第716章 楊東的陽謀!

 “一共是八十五。” 

 老闆算了一下賬。 

 他問貪官能殺嗎?答案是不能。 

 目前為止,單純的貪官還沒有被執行死刑的,當然五六十年代除非。 

 五六十年代的貪官,是可以被執行死刑的,比如某劉,某張。 

 “給你。” 

 潘大江把八十五元遞給老闆,然後轉身往外走。 

 楊東拍了拍張大貴的肩膀,示意笑道:“走吧,張書記。” 

 “楊組長啊,真的是我沒有帶好頭,我檢討,我要在會議上自我批評。” 

 張大貴立馬承認錯誤,也不敢不承認錯誤啊。 

 楊東雖然是開陽縣巡視組的組長,可是人家來到慶和縣,明顯是張凱這個專案組的組長示意的。 

 也就是說楊東才是慶和縣專案組的‘組長’ 

 雖然沒有這個名,但卻有這個權。 

 即便是代理組長江文元,也得聽從楊東的話。 

 “自罰三杯?” 

 楊東笑了笑,盯著張大貴。 

 “不不不,我是真心檢討,一定要讓同志們知道,是我沒有打好這個基礎,沒有做好這個表率,才會出現這樣的事情。” 

 張大貴連連搖頭,他怎麼敢承認自罰三杯這種事? 

 就算是這樣,他也不能說啊。 

 “張書記,你覺得這個飯館的老闆怎麼樣?” 

 楊東開口問著張大貴,意有所指。 

 “可以,是個耿直,老實之人。” 

 張大貴還能說什麼嗎?難道說這個老闆很可惡?暴露他們這些幹部吃飯不給錢?所以想要給這個老闆一點懲罰? 

 他要是敢當著楊東的面說這些的話,楊東一定會讓他明白,什麼叫做黨紀國法。 

 所以他只能說這個老闆耿直且老實。 

 “那你覺得這個老闆適不適合做要債的組長?” 

 “啊?啥意思?” 

 張大貴懵了,不知道楊東這話是什麼意思,什麼叫做要債組的組長? 

 “我是這麼想的啊,你說全縣多少幹部吃飯不給錢啊,那麼多飯館都有欠條,所以得找一個要債代表,和你們縣委對接,把這些幹部的飯錢要回來。” 

 “這個飯館的老闆就不錯,舍他其誰啊?你說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