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二爺 作品

第670章 袁春秋:我要舉報!

 “但你們查案的思路有問題,為何拘泥非要在孕婦這邊查證據?” 

 楊東開口問他。 

 於百江忍不住開口反駁:“我們刑警隊經驗豐富,怎麼可能只在孕婦這裡調查?” 

 “我們也查了涉案的ktv,但是ktv一無監控,二無人證物證,我們也沒辦法。” 

 於百江氣之不過,他不能允許楊東懷疑他們破案的能力,因為懷疑這個,就是懷疑他的兄弟們。 

 他的兄弟們立功無數,開陽縣公安局全體,曾六次獲得省公安廳二等功,三次國家級三等功。 

 “你不讓我懷疑你們的能耐,那我問你,財政局姓董的幹部,你查了嗎?” 

 楊東看向於百江,繼續問他。 

 於百江聞言一怔,然後說道:“他不是涉及黨紀問題嗎?之前是雙向調查,我們查迷姦,縣紀委查黨紀問題。” 

 “怎麼?縣紀委能查黨紀問題,你們公安局就查不了刑事問題?” 

 “這個財政局的董姓幹部有啥特殊的?是縣委書記侄子?還是縣長兒子啊?” 

 楊東皺起眉頭,問著於百江。 

 於百江他們陷入了思維上的誤區,或者說他們也都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縣紀委查這個財政局的董姓幹部,難道就耽誤了縣公安局調查這個幹部了? 

 既然孕婦和ktv查不到關鍵證據,難道就不能從這名幹部入手嗎? 

 要知道三方案件因素,ktv,孕婦,財政局董姓幹部,缺一不可。 

 憑什麼縣公安局只查兩個因素,而不查第三個因素。 

 “呃,我們原來想的是從孕婦和ktv入手,把案子查出來之後,再傳喚這個幹部,調查後續。” 

 “嗯,你們的思路不算錯,但是侷限了。” 

 “明天上班,你們去調查這個幹部,從他身上入手。” 

 “縣紀委查黨紀問題,又不影響你們縣公安局查刑事問題。” 

 “甚至如果怕縣紀委和你們有工作衝突的地方,我可以提議縣委縣政府,讓你們雙方組一個聯合調查組,縣紀委和縣公安局出人,一起查。” 

 楊東把這些都想的清清楚楚,而不是隻會拍腦袋提要求,卻無實際舉措。 

 他當然知道省紀委巡視組的要求,縣公安局拒絕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