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徐圖之 作品

第12章


 一時間在場眾人都說不出話,寂靜的鄉村院落裡,只有深夜寒風經過的沙沙聲。

 按照這個思路,讓現有的許多事都變得更合理,但同時也帶來了其他的謎團。

 之前一直無法解釋的,劉衛東到底怎麼在不使用交通工具的情況下,把賈鵬飛的屍體從賈家運出去。順著金旭提出的這個假設,推翻劉衛東和賈鵬飛曾一起回來的前提,一切就說得通了。

 劉衛東殺了賈鵬飛以後,把屍身塞在麵包車的後備箱裡,暫時藏起來,或者就直接拋屍去了那片無人荒草之中。

 然後他帶著第三人,一起回到了這個村子,把麵包車停在賈鵬飛家裡,等夜深人靜村民都休息後,兩人再從小路悄悄離開。

 第三人究竟是誰,劉衛東和這個人,又為什麼要回來這一趟?

 這變成了新的問題。

 慄傑終究是位老刑警,一旦接受了新思路,反應就相當敏銳,說:“為了製造賈鵬飛回過家的假象,也為了把拋屍工具、麵包車送回來,迷惑其他人,也能干擾警方的工作。”

 一個大活人回了家,屍體出現在距離家五十公里外的地方,無法解釋拋屍手法,這確實對警方是個很大的干擾。

 在場一位刑警提出不同想法:“這就有點畫蛇添足了吧。村口主幹道的監控把劉衛東拍的一清二楚,咱們一開展調查,偵破方向立刻很清晰,就是要尋找線索,來證明劉衛東是兇手。那這套迷惑人的手法,好像也沒什麼太大意義。”

 另一位刑警附和道:“同意。還有個問題,兇器,就是那把鋤頭,被發現的時候,就放在那小房子裡。”

 他指了指這小院的角落,那裡有個簡易小房,裡面擺的是雜物以及各種務農工具。

 正常來說,兇手應該直接把兇器處理掉,想辦法銷燬或者扔到不容易被發現的遠處,而不是就放在死者家裡,這被警察一搜就能搜到的地方,劉衛東還在上面留了自己的指紋。

 劉衛東被當成殺害賈鵬飛的重大嫌疑人,第一個蓋章線索,就是那把沾血並且有他指紋的鋤頭。

 案情彷彿陷入了迷霧重重的僵局,從昨晚發現屍體到現在,包括慄傑在內的不少刑警,已經連續工作超過二十四小時,所有人都疲憊不堪。

 慄傑道:“今天就先到這裡,大家解散回去睡一覺,明天早上再繼續。”

 他吩咐來得比較晚的兩位刑警同事把現場保護起來,然後其他人一起回去暫做休息。

 慄傑也住在分局家屬院裡




 “師父,”金旭叫他,說,“坐我們的車?就直接回家了,省得別人還得繞路送你。”

 慄傑便和其他人告別,過來坐金旭等三人來時開的那輛警車。

 袁丁一看這情況,一個副處,一個副局,一個刑偵隊長,得了,還是他當司機最合適。

 正要去駕駛位,被尚揚攔著,尚揚說:“我來開吧,看你困成什麼樣了,路上把車開到溝裡去,白原市刑偵隊伍當場被你毀掉半壁江山。”

 金旭和慄傑都笑起來。

 回市裡的路上。

 金旭和慄傑在後排繼續聊起了案情。

 “還有個情況,”金旭把他對那段監控的懷疑對慄傑說了出來,道,“劉衛東開著麵包車進村以後,特意在一個有攝像頭的地方下過一次車。我總覺得這個舉動,是他擔心監控拍不到他的臉,才故意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