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頭鴉 作品
第42章 聖人的心
“和勞工有關的合同我沒有,但是其他的,餘光有一些活不下去的家庭,會選擇把自己兒子或者女兒賣到耀光。”
“那些人販子都會為了預防人逃跑只先給一半的錢,剩下一半則是籤合同,留到三年後再給。”
“可真正到了時間,還能拿到這筆賣身錢的人卻又少之又少。”
“我在三年前用工會的名義,和上面議會談條件,求他們出了一部分錢工會自己再貼大頭,從那些家庭把這些欠條折價一半收購過來,這樣他們好歹還能拿回一部分。收購過來的這些欠條,再由工會出面去要,總是要比他們個人去要容易一些。”
“不過那些人販子背後都有著地位很高的大公司撐腰,大部分其實最後都是要不回來的,那些合同和欠條都在這了。”
在李銘講述著的同時,李維也翻開了那個賬本,幾乎每一頁都夾帶著一張合同。
最後也做出了彙總,這些欠的錢算在一起,一共大概有1200多萬欠款!
從最開始的時間開始算,到現在一共兩三年的時間,總共有400多人被賣到了耀光,平均每人都還有3萬多的賣身錢沒有拿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