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用毛毛做生意

 李瀚洋因為想摸毛毛給了糖,樂寶和吉寶想吃糖,梁春宜每天只給兩人兩顆。 

 不夠吃的兩人,在屋裡一商量,就定下來了這個辦法。吉寶主謀,樂寶從犯。 

 不是每個小孩每天都有糖,但也不是一直沒有糖,他們也不是天天做這個生意,倒也一直髮展下來了。 

 梁春宜知道吉寶和樂寶喜歡找小朋友炫耀他們的小猴子。 

 但她沒想到,兩個三歲多的小孩兒,會把摸毛毛做成生意。 

 如果不是分贓不均,吉寶和樂寶吵了起來,梁春宜還真不知道。 

 她頭疼地揉了揉腦袋,她能說不愧是抓周禮抓到了錢的小孩嗎,居然這麼小就有生意頭腦了。 

 如果陸長州在家,梁春宜肯定和他好好說說這事。 

 這事要說多生氣,其實也沒有,梁春宜更多的是覺得吉寶和樂寶做事很有意思,讓她哭笑不得。 

 “不管是你們吵架,還是拿毛毛做生意,都是不對的。你們拿毛毛當什麼?” 

 樂寶立馬舉手說:“寶寶!” 

 梁春宜:……“你也還是個寶寶。” 

 吉寶:“好朋友。” 

 樂寶也立馬跟著改口:“好朋友!” 

 梁春宜說:“既然是好朋友,你們用好朋友賺錢,有沒有問過好朋友願意嗎?” 

 吉寶和樂寶沉默了,很顯然,小猴子不是無知無覺,有時候也是不願意被那麼多人摸自己的,只是吉寶和樂寶比它力氣大,又和它最親近,它反抗不了。 

 梁春宜沒有直接說讓他們認錯,而是說:“我和你們講個故事吧,從前有個以耍猴賣藝為生的人,他養了許多隻小猴子,為了訓練它們,他有非常多的方法……” 

 梁春宜講這些猴子從出生起脖子上就要帶著鐵項圈,沒有自由,為了讓它們乖乖聽話學習怎麼賣藝,會用殘酷的方法,比如用鞭子抽打、餓著不給吃飯等等。 

 等到小猴子們學成了,就會被耍猴人帶到街頭,讓猴子賣藝掙錢。 

 掙不到很多錢,這些小猴子也會有處罰。 

 梁春宜重點說了那些賣藝猴子生活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