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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夏,是一個普通的女孩子,很普通很普通的女孩子。

 在三歲剛讀幼兒園小班的時候,我被大家孤零零的丟在了角落中,而那個被大家眾星捧月的男孩子對我說,我們一起玩吧!

 自那之後,我度過了最幸福的時光。

 他說過,他喜歡啟明市,也喜歡歐夏洲,所以他喜歡夏這個名字,沒有什麼理由,單純只是因為好聽。

 這一句話一直都記在我的腦海中,從未有半點時刻遺忘。

 無論男孩子,還是女孩子,無論男老師,還是女老師,乃至於所有的人,無關於年齡,無關於性格,無關於任何一切,都喜歡著他。

 嗯,也包括我。

 如果說,這世界上所有的人類,都是神靈大人一秒內創造出來的,而他呢,一定是神明大人花費了幾百年……不……幾萬年,才能創造出來的吧!

 他的身上,彷彿本身就有著一種人類能達到極致的美,那超越了人類的外在,而是用語言無法描述的東西。

 何況,他不僅有著無法形容的美麗,還那麼有才華,那麼討人喜歡。

 我只個孤單的女孩子,也是個普通的女孩子,很笨拙,只會注視著前方的方向。

 所以,我就跟在了他的身後,甩掉了所有的人。

 隨著我們的年齡長大,他身上真正展現出了無所不能,這也證明我的猜想——他是神靈大人,花了好多好多年,好多好多心血,創造出來的最完美最完美的人類。

 他如果從事繪畫,能輕易成為世界級的藝術家,如果學音樂,能留下不亞於貝多芬的名曲,從事科學研究,能幫助人類走向全新的未來。

 無論從事任何職業,只是第一次的練習,他就能驚動啟明市所有的藝術家,這些人求賢若渴的跑上門來,希望成為他的老師。

 這實在太可笑了,因為這些人中,很多人是世界級的藝術家,他們本身就代表著一個傳奇啊,可是他們那吹鬍子瞪眼,挽袖子露胳膊要打架搶徒弟的樣子,實在有夠庸俗的。

 可更好笑的是,他只是三分熱度,很多東西只是堅持了一二個星期就放棄了,最長的繪畫,好像也就不到一年時間吧!

 對了,在學習上,他好像只要看一眼課本,就能拿到滿分,所以在我的印象中,他從來沒有學習過。

 對我來說,並不希望他投身一門藝術去,當然哲學和科學也不希望。因為那樣的話,我就不能待在他身邊了不是嘛!

 我是個很自私又很普通的女生嘛!

 隨著我們逐漸長大,從小學初級漸漸升向了高級,我心中反而少了很多快樂,多了幾分憂愁。

 心智越來越成熟的我,終於明白了,我的青梅竹馬,我的玩伴,是一個多麼有魅力的人。

 我毫不猶豫的肯定說,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女孩子,能夠抵擋他的魅力,哪怕他沒有任何才華,也足夠讓皇室的公主,財閥的千金,世家的小姐趨之若鶩了。

 而我,只是這麼一個普通的女孩子。

 所以我明白,總有那麼一天,他會離開我的身邊。我一直在暗中祈禱著,希望這一天,會晚一點到來。

 我們還很小,還只是不到十二歲,還是天真爛漫的年齡,還可以繼續小孩子的任性。我們還很稚嫩,還可以在以孩童的角度,仰視著這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