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傳入神京(二)
不過,該派兵平叛還是得繼續派兵。
吃了這麼大的虧,隆正帝不可能不報復回來。
雲南九個府,也必須奪回來。
這一點隆正帝不可能妥協。
如果土司要用南安郡王的性命相威脅,那就最好了,隆正帝為六萬將士報仇,出兵討逆,正當且合理。
南安郡王死了也是白死。
當天,南安太妃就入宮請求隆正帝,同意他們南安王府贖回南安郡王。
隆正帝很爽快的同意了。
但是婚禮不能夠享受國禮,也不是和親,只是他們兩家的私事,和戰事無關。
同時,隆正帝也要求完成婚禮後,南安郡王要回到神京。
王府軍都沒了,還想坐鎮雲南,想什麼美事呢?
南安太妃並不知道南安郡王真實的情況,也以為南安王被活捉,南安軍死傷慘重後被俘虜,南安王府已經名存實亡。
不得已,南安太妃只能答應隆正帝的要求。
這種情況,繼續待在雲南還是待在神京,都沒什麼區別。
見南安太妃同意,隆正帝終於滿意了。
花費了這麼大的代價,終於把南安郡王拿下了。
南安太妃回府之後,就要準備嫁孫女的事情。
事情拖的越久,南安郡王就多一分危險。
雖然下一代繼承人還是可以繼承王爵,但是用一個孫女換回南安王,不虧。
反正女孩子都是要出嫁的,嫁給誰都一樣。
何況,嫁到沐府也不一定沒有好處,說不定將來還能借助沐府的勢力翻盤。
南安郡王有一子兩女,只有小女兒還沒有結婚,所以也是聯姻的唯一人選。
但是,南安郡王的小女兒霍水心從小就嬌生慣養,聽說是要用自己去換父親,說什麼也不同意,哭的死去活來。
南安王妃解釋說雲南土司聯姻只是為了羞辱南安王府,水心嫁過去不僅不會給王府帶來裨益,反而會受盡侮辱,損害王府的名譽。
南安太妃也覺得有道理,但是畢竟不是正常的聯姻,沐家人可能不會把小孫女當人對待。
孫女的命事小,但是有損王府的聲譽事大。
但是,她也找不到其他人可以代替孫女出嫁,苦惱不堪。
解釋一下四大郡王的姓氏,北方屬水,所以北靜郡王姓水;東方屬木,東平郡王姓穆;西方屬金,西寧郡王姓金;南方屬火,南安郡王姓霍。
北靜王和東平王的姓氏原文就有,西寧王和南安王是我自己想的。(本文設定,不爭論哈!)